下定買房
網簽卻遭遇雙契约
近日,宋先生向“特搜”報料稱,2021年1月31日,他購買了翔龍廣府一號樓盤的5號樓,當時認購的是5號樓的12樓。
等了7-8個月後,開發商遲遲不和宋先生辦理網簽,因為這棟樓根本沒有預售證,是一種違規銷售的行為,導致無法網簽。
“特搜”從宋先生的付款記錄可以看到,他在2021年1月31日就支付了85萬元首付款,收款方為“君梓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即廣府一號樓盤的開發商。
然而,宋先生交完錢苦等半年後,等來的卻是換房的通知。
“特搜”瞭解到,這個樓盤有很多號樓,而政府是逐號樓地批預售證,開發商領到了第一批預售證,就想搶閘賣第二批房,結果等不到第二批預售證,只能與報料人宋先生協商換房。由於宋先生急於籌備婚房,結果就“掉坑”了。
更令人不解的是,宋先生同意換房後,他還需要多支付一筆裝修款,這筆裝修款是首付款之外的,不能寫到預售合同裏,隱瞞契约實際的款項。
從這張18萬元的裝修款收據可見,開發商為了規避監管,收款用途只是寫了“誠意金”。
除了用各種手段隱瞞款項的實際用途,開發商還將之前給宋先生的收據全部回收,重新開出日期為2021年8月13日的收據。而裝修合同簽完後,也一直都不給一份宋先生自存,他多次索要均無果。
由於銷售人員拒絕溝通,宋先生與其他業主已經聯合向廣州市黃埔區住建局及廣州政務熱線投訴。隨後,“特搜”與宋先生一起到銷售中心瞭解情况,但銷售中心負責人表示,需要由開發商的公關部門來回應。
融創廣府一號,是由融創、翔龍於2020年5月以34.54億元一舉奪得廣州黃埔區科學城廣汕公路以北、惠聯路以東HBPQ-D1-1地塊,折合樓面地價17321元/平方米左右。
去年11月,項目拿地不到半年時間便迅速開盤,首期開盤價約為4.6萬元/平方米,與彼時位於科學城正中心位置的競品大壯名城不相上下。
但在入市近半年之後,如今項目的吹風價已超6萬元/平方米。但有開發商直屬銷售在一內部購房群表示,如今的銷售價格達5.7-6.3萬元/平方米左右。
也就是說,短短半年不到項目每平方米直漲1.5萬元。
截至“特搜”發稿時,暫未收到開發商的官方回應,我們將持續關注事件的最新進展。
廣州住建局發佈
《廣州市商品房交易風險提示》
接連新政下,廣州部分一手樓盤在未領到預售證之下也開始搶跑。
10月8日,廣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文《廣州市商品房交易風險提示》(下簡稱《交易提示》),提醒購房者在支付預售款時,要直接存入商品房預售款專用帳戶,以免開發商挪用資金;同時,關注房屋抵押狀態;預防警惕“代辦資格”“偽造流水”“首付貸”等違規違法行為。
《交易提示》一共有七項提醒
廣州住建局提醒購房者注意
(滑動查看)
1、要確認擬購房屋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對於未取證的房屋,勿向開發商帳戶支付任何費用,“購買未取證的房屋,很可能發生開發商挪用資金等問題,形成項目爛尾風險”。
2、留意銷售現場的公示資訊和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的風險提示,將預售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預售款專用帳戶。不要向非專用帳戶交存房款,謹慎使用現金支付。特別是多期、向多帳戶付款的情况,尤其要注意辨識。
3、要仔細查看銷售現場的公示資訊,充分瞭解在售房源資訊,包括《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預售款專用帳戶、商品房銷售進度控制錶、周邊教育資源、公共交通等。其中《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預售款專用帳戶資訊可在陽光家緣網進行査詢。
4、選購房屋時,應要求開發商明確擬購房屋是否設有抵押權。對於設有抵押權的房屋,要嚴謹評估風險,可要求在契约中約定解除抵押和進行網簽的具體時間,並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責任,以保障權益。
5、明確擬購房屋的樓層,核查擬購房屋是否在預售範圍內,是否設有抵押權等內容。注意契约中約定的付款流程及時間節點、交房時間、違約責任等關鍵資訊。對於開發商或仲介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應在契约中加以明確,或簽訂補充契约。
6、開發企業委託仲介服務機构銷售商品房的,在簽訂合同前,要特別關注服務人員/機构的合法資質,核查《房地產中介機構備案證明》,仲介服務授權委託書等內容。
7、在購房前仔細核查自己的購房資格,警惕並遠離“代辦資格”“偽造流水”“首付貸”等違規違法行為。
來源:城事特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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