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上調最低工資標準,12月1日起執行!政策解讀來了!

海南 84℃ 0
摘要:今天,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佈《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准的通知》,對全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83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3元,適用於海口、三亞、洋浦經濟開發區;《通知》明確,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21年12月1日起執行。

今天,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佈《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全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

根據《通知》,全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如下:

1

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83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3元,適用於海口、三亞、洋浦經濟開發區;

2

二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3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4元,適用於儋州、三沙、瓊海、澄邁;

3

三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68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9元,適用於文昌、萬寧、東方、五指山、樂東、臨高、定安、屯昌、陵水、昌江、保亭、瓊中、白沙。

《通知》明確,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21年12月1日起執行。

來源:海口日報

評論留言

  • 熱心網友
    暫時沒有留言

我要留言

◎歡迎參與討論,請在這裡發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觀點。【所有評論需要人工稽核後才能顯示,請勿發佈垃圾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