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縣警察局清水派出所依法查處一起家暴案件,行政拘留1人。
9月22日13時許,清水派出所接到110轉警稱:“在清水瓦匠莊村,我侄女被丈夫毆打,請出警查處”。接到警情,警察迅速趕赴現場處置。經調查,韓某某(男,現年27歲,清水鄉人)、馬某某(女,現年26歲,清水鄉人)二人系夫妻關係,在家中因生活瑣事發生爭執,期間韓某某用磚頭、鐵鍁、木棒毆打馬某某,致使馬某某多處受傷,並將其妻子手機摔壞。經詢問,韓某某對毆打妻子馬某某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現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九條和第十六條之規定,縣警察局依法對違法人員韓某某給予拘留10日並處罰款4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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