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海南這項新能源汽車獎勵措施延續至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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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進一步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切實降低消費者綜合使用成本,經省政府同意,海南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10月16日發出相關通知,將2021年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綜合獎勵措施延續到2021年12月31日,不限定獎勵總量。根據該《通知》,我省將按照新能源汽車購車價格分檔在充電、停車、通行、保險等使用環節給予綜合獎勵。

為進一步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切實降低消費者綜合使用成本,經省政府同意,海南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10月16日發出相關通知,2021年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綜合獎勵措施延續到2021年12月31日,不限定獎勵總量。

據悉,獎勵申報仍按《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海南省財政廳、海南省公安廳關於海南省2021年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綜合獎勵申報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有關規定執行。

根據該《通知》,我省將按照新能源汽車購車價格分檔在充電、停車、通行、保險等使用環節給予綜合獎勵。其中,購車價格在10萬元以下的每輛獎勵人民幣6000元,購車價格在10萬元(含)~20萬元(含)的每輛獎勵8000元,購車價格在20萬元以上的每輛獎勵10000元。

在文昌市文清大道,一比特電動汽車車主正在為愛車充電。海南日報記者袁琛實習生廖浩晟攝

據悉,省工信廳今年6月15日起正式受理獎勵申報。政策公佈實施以來,我省新能源汽車市場銷售和推廣形勢持續向好,僅今年5-9月全省新增新能源汽車2.4萬輛。截至9月底,今年我省累計推廣新能源汽車3.2萬輛,同比增長139%,總量已超過去年全年。

考慮到9月2日2.5萬個獎勵總量名額已用完,隨著白沙、瓊中、東方等多個市縣相繼出臺本地區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相關政策,第四季度我省新能源汽車消費和推廣還將迎來加速,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發佈了新的《通知》,將2021年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綜合獎勵措施延續到2021年12月31日,不再限定獎勵總量。

凡是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購買,並在2022年1月15日前完成初次登記上牌且符合申報條件的機動車所有人,可繼續通過“海南充電樁”手機APP進行獎勵申報。獎勵申報仍按原《通知》有關規定執行。

省工信廳新能源汽車處相關負責人再次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新能源汽車前應與汽車銷售企業充分確認提車、預計完成登記上牌時間,避免因逾期登記上牌而導致無法享受綜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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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對象要具體滿足如下條件

(一)新能源汽車主要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式)和燃料電池汽車。

(二)必須為初次登記上牌車輛,並注册登記取得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

(三)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並在2022年1月15日前完成初次登記上牌的車輛(含2020年12月購買並在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初次登記上牌的車輛)。

(四)非個人用戶購買的新能源汽車新車申報獎勵的,車輛自初次登記上牌日期起兩年內不能過戶。

申報管道和申報材料

(一)個人用戶:下載“海南充電樁”手機APP,按要求填寫相關資訊,並上傳身份證、行駛證、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銀行帳戶資訊等相關材料。

(二)非個人用戶:下載“海南充電樁”手機APP,按要求填寫相關資訊,並上傳營業執照、行駛證、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銀行帳戶資訊、《非個人用戶所申報車輛自初次登記日期起兩年內不辦理過戶的承諾函》等相關材料。

資金申報稽核及撥付採取“系統受理、後臺初審、人工稽核、分批清算”的管道。新能源汽車促消費獎勵資金分批清算、分批下達。對於申報時間在2021年7月31日(含)前且符合獎勵條件的機動車所有人,海南省工信廳將於2021年10月底前將獎勵資金撥付至機動車所有人銀行帳戶。對於申報時間在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1月15日(含)且符合獎勵條件的機動車所有人,省工業信廳將於2022年3月底前將獎勵資金撥付至機動車所有人銀行帳戶。

注意事項

通知要求汽車銷售企業要把產品銷售優惠和政府財政獎勵區別開來,嚴禁汽車銷售企業扣除政府財政獎勵後開具銷售發票;汽車銷售企業多開、虛開、偽造銷售發票協助機動車所有人騙取財政獎勵資金的,將取消所涉車輛申報獎勵資格,依法追究責任。

申報人應對提交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提供虛假資訊騙取財政獎勵資金的,將取消機動車所有人獎勵資格、追繳獎勵資金,依法追究責任。

申報人應為機動車所有人,申報人與提供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換電式車輛包括開具給機動車所有人的電池增值稅專用發票)、行駛證、銀行帳戶所有人必須一致。每輛符合獎勵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只可申報一次綜合獎勵。

申報人應與汽車銷售企業確認提車、預計完成登記上牌時間,避免因逾期登記上牌導致無法享受綜合獎勵。

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使用財政性資金購買的新能源汽車不列入獎勵範圍。

來源:海南日報用戶端

記者:邵長春

值班主任:楚煜

值班總監:袁鋒

內容稽核:李美琴

責任編輯:張運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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