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在吃瓜第一線的小編,又看到了一則熱搜:
#鄭州一法拍房降價96萬無人買#
單看這房子條件,明顯不錯啊,而且評估價508萬,起拍價才412萬,比評估價整整低了96萬!但是出人意料的是,竟無一人出價,最終慘遭流拍。
網友炸鍋了:
網友A:412萬我在鄭州買個小別墅不香嗎?
網友B:人都有400萬了,為啥還要買法拍房?
網友C:房子是不錯,但是很多人不考慮法拍房。
……
說來說去,總歸是因為“法拍房”的緣故。
今天,小編就跟大家詳細聊聊法拍房。
01法拍房現狀
作為樓市中的特別存在,熱點都市的法拍房市場一度火熱,各地法拍房成交量不斷重繪,當然,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因為法拍房可以繞過限購。
據資料統計,2021年掛牌二手房數量增長了大約56%,而在今年上半年,由於斷供被法拍的住宅數量就同比增長143倍。
就目前來看,法拍房數量最高的是江蘇、浙江和河南。河南兩個月新增5000套法拍房,以將近13萬套法拍房的數量,位居第三。
而由於洪灾+疫情的影響,鄭州法拍房也逐漸增多。現時,鄭州全市法拍房數量約有3萬套。有資訊顯示,位於金水區的銀基王朝法拍房更是多達60套。
02法拍房來源途徑
法拍房的來源主要是以下幾種途徑:
1、商業貸款逾期
沒錢還房貸,銀行爸爸也不會給你客氣,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拍賣房產變現來償還貸款的。
今年疫情,加上房價下跌,不少炒房客就會因為杠杆太高爆倉,被銀行收回的個案也就越來越多。
2、司法沒收財產
比如:司法案件中有判决沒收犯罪嫌疑人個人全部財產,如該財產涉及不動產,該不動產依法可進行拍賣,變現後的錢款收歸國庫。
3、民間借貸抵帳
日常生活中,朋友之間借款,用房產作抵押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到期不能還款,根據《擔保法》的規定,出借人不能直接取得抵押房產,也只能向法院申請,並出示抵押或借款協定,要求法院拍賣抵押的房產來還款。
這種情況生活中也不少見,債務纏身的老賴名下的房屋,就很有可能成為法拍房。
4、無主財產
這個很容易理解,就是無人認領的房產。這個也可以進行拍賣,但現實生活中幾乎很少發生,可以忽略不計。
在實際情況中,因為民間借貸出現問題被法拍的房屋占到7成。不過,因為疫情的影響,很多人收入都受影響,被銀行收回拍賣的案例也多了不少。
03法拍房的優勢
為什麼這麼多人為了前赴後繼地奔向法拍房?法拍房有什麼優勢呢?我們繼續往下看。
1、最大的誘惑是價格低。
撿便宜是人之天性,法拍房最大的優勢就是價格低。
我們來看一下法拍房的制度:
第一次拍賣,拍價不得低於評估價或者市價的百分之七十。
第一拍流拍後,在原有平臺上進入第二次拍賣,原價基礎上最大降價幅度可達百分之五十。
變賣:兩次均流拍,進入變賣階段,起拍價定為變賣起拍價,最低不少於評估價五折。
所以,法拍房在定價上一般都會低於評估價,有的甚至能到市場價格的5折左右,少則省幾萬幾十萬,多則上百萬,試問誰會不心動呢?
2、不限購的魅力。
鄭州限購政策實行以來,很多人失去了買房的資格,而且就現在來看,政策沒有任何鬆動的迹象。
法拍房作為為數不多的、可以合理避開“限購”政策的手段之一,自然就成了香餑餑。
况且,法拍房相對於現在市場上的“熱盤”來說,更為低調,競爭也不會很激烈,在安全有保障的情况下,不失為一種好的選擇。
04法拍房的風險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收益越高,風險越大。
法拍房的風險高於常規房產。
最大的風險有三種:債權、租賃和清戶。
債權風險:房產在拍賣之前就已經抵押給了其他債權人,則債權人的權利受法律保護,在原房東沒有其他可執行財產的情况下,這套房難免就會有許多糾紛。
租賃風險:拍賣的房屋帶有租約,出於“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租戶的權益受保護,想解除合同就要雙方協商。
清戶風險:取得房產後,原房東賴在房子裏不走,如果這套房又是原房東的唯一房產,那麼原則上也並不會強制執行。
遇上以上這三種情况,後果一般是:要麼無法過戶,要麼無法入住(實際佔有),再倒楣一點的,二者皆有。
因為各自都有對應的法律瑕疵,一旦遇上就很難處理,需要付出極高的道德成本、時間成本、精力成本。
除此之外,還有很多零零碎碎的雜事帶來的成本。
-寫到最後-
總之呢,法拍房確實“有利可圖”、“有漏可撿”,但更高的收益自然會對應更高的風險。
我的建議呢,至少外行別碰,千萬不要一味抱著撿漏的心態去買法拍房。
綜合各種風險一刀切,基本可以認為:
來源為刑事案件的,不碰;
有人在住的,不碰;
當事人有非銀行借貸糾紛的,不碰。
幾輪篩下來,法拍房中相對比較優質的,往往是那些因為某些原因(最好是貪腐)被查封的官員的房屋。
想要降低風險,就必須支付更多的篩選成本,包括時間、精力和專業度。
小白就不要碰了。
來源:鄭在買房6A1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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