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婁底兩死一傷命案:行兇男子曾持刀傷人未被追究,四名警詧受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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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因懷疑被偷拍音視頻,湖南婁底雙峰縣男子周强(化名)對邀請自己參加同學聚會的彭莉(化名)暗生恨意。數月之後,周强駕駛一輛租賃的汽車直接撞上了開著機車的彭莉。彭莉母子遇害、外甥女受傷後,湖南省婁底市雙峰縣警察局4比特警察因涉嫌徇私枉法罪、濫用職權罪被查處。2021年5月,周强被判處死刑。近日,彭莉的家人以雙峰縣警察局未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為由,將後者起訴至法院,索賠596萬餘元。現時,婁底市漣源市法院已立案。

邀請老同學參加聚會,卻不料給自己惹來殺身之禍。

因懷疑被偷拍音視頻,湖南婁底雙峰縣男子周强(化名)對邀請自己參加同學聚會的彭莉(化名)暗生恨意。

先是發送恐嚇簡訊,隨後手段陞級,在最終的悲劇發生前,周强還曾潜入彭莉家中,用匕首刺向彭莉的頸部,致後者一度被下達病危通知書,但那一次,周强並未被處理。

數月之後,周强駕駛一輛租賃的汽車直接撞上了開著機車的彭莉。當時她摩托上還載有其兒子和外甥女。

彭莉母子遇害、外甥女受傷後,湖南省婁底市雙峰縣警察局4比特警察因涉嫌徇私枉法罪、濫用職權罪被查處。

2021年5月,周强被判處死刑。近日,彭莉的家人以雙峰縣警察局未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為由,將後者起訴至法院,索賠596萬餘元。現時,婁底市漣源市法院已立案。

“老同學搞臭了他的名聲”

彭莉,歿年39歲,湖南省雙峰縣井字鎮長灣村人。

事情要追溯到2017年1月。彭莉的妹夫陳先生向中國新聞週刊介紹,當時,彭莉在新居邀請了十餘名國中同學到家中聚會,同鎮不同村的周强也在其中,“其實兩人國中畢業以後已經很多年沒往來了,當時是偶然在路上遇到”。

當天聚會,周强並未表現出什麼异常。然而數天后,周强卻突然找上門。他稱,聚會時,彭莉錄了他的視頻和音訊,發到了同學群裏。此外,他還聽說彭莉印了一百多張傳單在當地的百貨商場分發,搞臭了他的名聲。

據周强在案發後的供述,他因為母親去世、老婆出軌離婚,情緒很低落,就臆斷了彭莉錄音的事情,他曾向參加同學聚會的人求證過,但那些人都說不記得了,但他感覺周圍的人對他的眼光不同了。生意受挫,他也認為與彭莉有關。此後,他開始不斷威脅、恐嚇彭莉。

2019年2月4日(除夕),周强攜帶射釘槍至彭莉家中進行威脅。同月8日、9日和14日,周强又多次發送恐嚇資訊,稱要殺害彭莉和她的丈夫、小孩。

周强供述稱,自2018年起,他就開始向彭莉索要賠償,20萬、60萬至100萬,但彭莉沒有賠償過,他在2018年就想過要殺死彭莉,他還給彭莉放風說2019年年底之前要把事情了結。

陳先生稱,因知悉周强家中發生的變故,那段時間彭莉並沒有報警,其與家人也多次向周强解釋,但未果。

未承想,極端的手段再次陞級。2020年2月26日下午,周强持刀潜入了彭莉家中三樓。當晚9時許,彭莉聞到家中有异常的烟味,遂喊來堂弟、侄兒以及一名同村村民幫忙。

當彭莉走到三樓樓梯處時,周强抓住彭莉的頭髮,朝其頸部刺了一刀,後者中刀後滾下樓梯,陷入昏迷。在制服周强的過程中,與彭莉同行的另兩名男子亦受傷。

當晚經診斷,彭莉傷情包括頸部刀刺傷、顱內積氣、肝囊腫等,醫院一度下發了病重病危通知書。但令彭家人意外的是,在事後的傷情鑒定中,包括彭莉在內的三人均被認定為“輕微傷”。

此外,周强被帶到派出所後,並未被採取強制措施。陳先生稱,彭家人數十次致電公安機關,迫切要求羈押並處理周强,但均無任何結果。

痛下殺手

此後的一段時間,周强對彭莉的騷擾也未停止。2020年4月,周强帶著螺絲刀去到彭莉家門口滋事,隨後他被警察帶走,但很快又被釋放。

從簡訊恐嚇走向器械威脅,彭莉的遭遇一步步陞級,並最終釀成悲劇。

2020年10月12日6時許,周强駕駛一輛租賃的小車來到彭莉家附近。隨後,沒有防備的彭莉開著機車,準備送自己的兒子彭某(歿年14周歲)和外甥女周某(案發時12周歲)去上學。

判決書顯示,周强尾隨其後,當彭莉行駛至距離家門口不足500米的洪泉村部附近時,周强快速撞擊彭莉的機車並推行約70米,彭莉被撞飛摔至旁邊的農田內,周某、彭某摔倒在公路上。隨後,周强倒車從彭某身上碾壓過去。他撞人後又駕車返回,撞開彭莉家大門並將車停在屋內,持槍自殺未果後逃離現場。

10餘天后,周强投案自首。事後經鑒定,周强在案發時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2021年5月,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周强犯故意殺人罪及非法製造槍支罪,决定執行死刑。

隨後,周强提起上述,現時該案二審尚未開庭。

受害者起訴當地警察

彭家人認為,如果2020年2月周强得到了應有的法律制裁,之後的事情或許不會發生。

彭莉遇害後,他們開始向相關部門反映辦案人員的問題。

2021年1月6日,雙峰縣警察局作出答覆意見:在充分研究、審查該案的起因、證據及造成的危害結果之後,該局認為該案不符合刑事立案標準,其作出不予刑事立案偵查的决定是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

彭家人繼續向有關部門舉報。2021年3月,湖南省紀檢監察部門通報稱,雙峰縣警察局井字派出所所長賀某、法制大隊副大隊長朱某、交警大隊原副大隊長葛某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不久後,上述三人因涉嫌徇私枉法罪,羅某(雙峰縣警察局井字派出所民警)因涉嫌濫用職權罪被起訴。

陳先生介紹,一審宣判後,他們向雙峰縣警察局遞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請求雙峰縣警察局賠償彭莉母子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以及其外甥女周某後續治療費等共計596萬餘元。

但雙峰縣警察局審查後認為,本案中,公安機關雖有拖延履行職責的違法行為,但是,公安機關出警前,2.26案件違法事實已經發生,公安機關拖延履行的是及時對周强在2.26案件中的違法行為進行打擊處理的法定職責,而並非對被害人的保護職責。彭莉母子遇害、外甥女受傷是周强實施的侵權行為造成的,在10.12案件處理的過程中,公安機關不存在違法失職行為,彭莉母子遇害、外甥女受傷與雙峰縣警察局警察是否履職到位亦無法律上的因果關係。

警察局還說,本案中,婁底中院判决周强賠償各被害人損失12萬餘元,鑒於周强至今沒有且無力承擔侵權賠償責任,而紀檢、監察機關調查認定該局警察在處理2.26案件中存在拖延履行職責的違法行為,該局願意在法院判決的賠償金範圍內與賠償請求人協商,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償,並給予兩名死者家屬各2萬元、傷者1萬元慰問金。

今年9月,彭家人對雙峰縣警察局作出行政起訴,現時婁底市漣源市法院已立案。

中國新聞週刊從彭莉親屬獲悉,近日,當地有關部門找到他們提出撤訴請求,並表示可在周强被判賠的12萬餘元範圍內給予賠償申請人補償,另外再提供生活救助,但具體金額未知。近期,法院將主持雙方調解。

就上述事項,中國新聞週刊聯系了雙峰縣警察局多個部門,接電人表示對此事並不知情。

在起訴狀中,彭家人稱:鑒於周强有多次行兇惡意,且多次攜帶武器,已經對他人生命造成了危害,被告卻多次縱容犯罪分子在外,未採取任何強制措施,未起到震懾、教育的作用,才導致周强在2020年10月12日再次行兇,造成命案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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