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報訊(記者李一能通訊員傅傑)“共亯經濟”蓬勃發展,馬路上不光有共亯單車,還出現了許多共亯電動自行車,方便了大家出行,解决了“最後一公里”的難題。相比共亯單車,共亯電動自行車價值高了許多,自然也有不法分子動起了歪腦筋。
2021年8月的一個深夜,陳某騎著父母的電動自行車載著兒子,經過路邊一排共亯電動自行車時,想到自己都沒一輛電動自行車,平時要用車還得向父母借用,就萌生了將其據為己有的想法。趁著周圍沒有人,他拿出隨身攜帶的扳手,將共亯電動自行車的掛鎖撬開,又把GPS模塊拆掉,接上電瓶的線準備開走時,卻發現電瓶裏沒電了。
圖源:IC
陳某不願就此罷手,他把旁邊一輛共亯電動自行車的掛鎖撬開,取出其中的電瓶換了過來啟動了這輛共亯電動自行車。把車子的牌照和GPS模塊扔掉後,他載著兒子回到了家中。隨後他又走路折返回來,開著父母的電動自行車帶著空電瓶回家。
第二天,共亯電動自行車公司的維護人員發現了這一情況後,向警方報了案。警方在調取周邊路段監控後,鎖定了陳某,將其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並在陳某家中搜查發現了涉案共亯電動自行車。
據陳某交代,他曾多次因盜竊罪被判刑,現在主要靠打工為生,沒有攢什麼錢,以為這次盜竊不會被警詧發現,還心存僥倖。
奉賢區人民檢察院認為,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已涉嫌盜竊罪,且曾有多次盜竊前科,對其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依法對其準予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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