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唏噓】銀川一“網紅主播”直播間裏對罵同行、辱駡店老闆,被拘7日!

宁夏 54℃ 0
摘要:接警後,派出所民警立即展開調查,根據線索,很快找到了這名“網紅”男子劉某。警察瞭解得知,“網紅”劉某和另一個“網紅”共同為報警人趙某經銷的化妝品直播帶貨。在證據面前,違法人員劉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並且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警察依法對“網紅”劉某處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您好!我要報警,有人在網上罵我,罵得特別難聽,我截了視頻,錄了語音,請你們出面處理一下這個事情。”

近日,一家化妝品店的老闆來到銀川市警察局興慶區分局新華街派出所向警方報警,有人在網上辱駡她還詆毀她的產品。

經過警察瞭解,辱駡她的不是別人,而是為她直播帶貨的一名“網紅”主播。這名“網紅”主播在直播過程中公然謾駡化妝店老闆,言語激烈,不堪入耳,並且詆毀趙某店裡經營的產品,說這家店裏的貨物全是假貨。

接警後,派出所民警立即展開調查,根據線索,很快找到了這名“網紅”男子劉某。隨即,將劉某帶回派出所接受調查。

警察瞭解得知,“網紅”劉某和另一個“網紅”共同為報警人趙某經銷的化妝品直播帶貨。但是在直播帶貨的過程中,兩人因為帶貨價格的提成不一樣以及爭搶粉絲流量發生衝突。於是,“網紅”劉某在直播平臺上與另一個“網紅”開始互相謾駡,隨後,劉某又將矛頭轉向趙某開始辱駡趙某,並詆毀她店裡的產品。

在證據面前,違法人員劉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並且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相關規定,公然辱駡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警察依法對“網紅”劉某處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警方提醒: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網絡主播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更不能在網絡上泄私憤,發表不當言論,一旦被警方核實,警方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來源:直播銀川

編輯:寧小新責編:白鴿

标签: 銀川 直播

評論留言

  • 熱心網友
    暫時沒有留言

我要留言

◎歡迎參與討論,請在這裡發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觀點。【所有評論需要人工稽核後才能顯示,請勿發佈垃圾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