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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州住建局發佈了《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使用監管辦法》,指出符合條件的公共租賃住房的承租人、共有產權住房承購人及共同居住人可以將戶籍遷入公共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當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解除,或共有產權住房發生產權轉移時,應當同時履行將公共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內的戶籍遷出的義務,無處落戶的,遷至區政府公共集體戶口。
此外,該辦法還指出,承租人按照租賃合同約定按時支付租金和物業服務費,出現經濟困難的,可以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向運營組織申請緩交或减免租金。
這對那些存在住房困難的無房人來說無疑是一大利好。
要知道,廣州的房價一直高企,據58同城、安居客發佈的《9月國民安居指數報告》顯示,9月廣州新房線上均價為33529元/㎡,二手房掛牌均價為35202元/㎡。所以買房對於不少低收入人群來說是遙不可及。
在這種情況下,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出現無疑有助於解决新市民、青年人買不起房和租不好房的現實困難。而此次廣州更是提出住戶可將戶籍遷入公共租賃住房,更為這些存在住房困難的人群增添了一份保障。
眾所周知,戶口關係到子女就學、當地社會福利、相關事務辦理等事項。不少低收入家庭辛辛苦苦一輩子也要買一套房,更多的是擔心租房沒有保障,且租房無法落戶就無法解决子女就學的問題。所以廣州此次落實的這項新政將有助於消除這些人群心中的顧慮。
上面我們一直提到的公共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其實是指納入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由政府投資或提供政策優惠,按照有關標準籌集建設,以規定價格出租、銷售,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供應的政策性住房。其中,公共租賃住房只租不售,而共有產權住房只售不租。
近年來,為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難的問題,國家多次提及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
今年7月2日,國家更是在租賃住房用地上給予政策支持,落實了“商改租”和“工改租”等相關政策,明確規定對閒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旅舘、廠房、倉儲、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經都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規劃原則、權屬不變、滿足安全要求、尊重羣衆意願的前提下,允許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
同時在今年8月31日時,住建部在發佈會上指出,“十四五”期間,將以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為重點,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體系,新增保障性住房的供給,努力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
隨即不少都市紛紛響應,例如,上海提出“十四五”期間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40萬套(間),約占住房供應總套數的40%;廣東提出“十四五”期間籌集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74.05萬套(間);成都提出“十四五”期間籌集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25萬套(間);江蘇提出“十四五”期間將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20萬套(間)……
毋庸置疑,未來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將成為重點,這將為更多的新市民、青年人解决買不起房和租不好房的現實困難,也將有助於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而廣州此次提出住戶可將戶籍遷入公共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同時允許經濟困難的承租人可申請免公租房租金,這無疑給無房人多增添了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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