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落實好新《條例》既是國家對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戰畧要求,更是青海推動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必然選擇。青海生態地位重要,幅員遼闊、資源富集,但可開發利用土地不多,建設用地儲備不足,人地關係緊張;大部分土地生態脆弱,一旦破壞,很難修復;耕地等級較低,後備耕地、可補充耕地不足;土地執法監管能力不强。面對依然嚴峻的土地管理形勢,我們必須準確把握“三個最大”省情定位和生態安全、國土安全、資源能源安全的重要地位,以貫徹落實新《條例》為契機,進一步樹牢法治理念,堅持依法監管、依法執法、依法審批,深刻認識土地管理制度的覈心要義,吃透改革精神,更加注重發展質量和效益,把節約集約用地放在首位,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緩解土地供需矛盾,管好用好青海這方“厚土”,守護好綠水青山,服務好高品質發展。
在學懂弄通上下真功夫。“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改革開放以來,伴隨土地管理法律法規修改完善,土地管理基本制度不斷健全。通過認真學習、結合工作實際,深感新《條例》與時俱進、守正創新,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生動實踐,是提升土地管理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水准的必然要求,有力回應了土地資源保護和開發的現實需要。要進一步提高站位,深入學習領會,狠抓貫徹落實,做到學懂弄通,用以指導實踐。要加强教育文宣,凝聚起全社會“保護好、利用好土地”的共識,用好用足用活新《條例》各項政策。
在貫徹落實上下細功夫。中央有部署、我們有行動。要將貫徹落實新《條例》及新法的過程,作為梳理本地區相關政策法規的機遇,加强檔案立改廢釋,出臺適宜本地區實際的政策法規,全面提高可行性和執行力。科學設定征地補償標準,完善被征地人員多元化社會保障機制,切實維護羣衆權益。規範征地程式、標準,完善征地論證機制,建立專家庫,嚴格實施征地審查制度。推動建立健全“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的土地全鏈條監督管理機制,著力解决土地違法違規問題突出、共同責任機制落實不力、執法監管“寬鬆軟”等問題,形成與法律法規相適應、符合青海實際的土地管理制度體系。
在壓實責任上下深功夫。新《條例》明確了省級人民政府是耕地保護責任主體,並負責將任務分解下達,落實到地塊。這是責任、更是使命。要充分認識管理、保護土地的重大意義,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全面加强土地集中統一管理,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要正確處理好保護與發展的關係,規劃好國土空間開發與保護格局,充分利用國土三調等基礎數據,在全面摸清青海自然資源家底的基礎上,綜合考慮人口、經濟、生態、資源等因素,合理佈局生產、生態、生活空間,努力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在嚴格保護上下硬功夫。土地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礎,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是生態文明建設和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要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守住耕地保護紅線,健全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機制,探索建立耕地保護“田長制”,調動村民自主管理保護積極性,實現塊塊農田有田長,保護責任全覆蓋。嚴格落實項目建設佔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源頭管控制度,做到應避盡避,應讓盡讓。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加大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力度,防治土壤污染,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以旱地為重點,大力實施“坡改梯”“小並大”工程,提高耕地自身保育能力。
在科學規劃上下巧功夫。要深刻認識國土空間規劃提綱挈領、綱舉目張的牽頭引領作用,以更高站位、更大格局,統籌現實需要與未來可能,充分考慮青海重要而特殊的生態地位,以及在礦產、清潔能源、生物多樣性、國土空間等資源方面的優勢和潜力,履行好“兩個統一行使”職責,在完成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的基礎上,加快推進永久基本農田核實整改補足和城鎮開發邊界劃定工作。堅持一張藍圖繪到底,按時高品質完成省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加快推進市(州)、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銜接好各專項規劃的空間需求,為推動青海高品質發展提供空間載體支撐。
在合理利用上下實功夫。科學合理配置各類自然資源,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是推動綠色高品質發展的題中要義。推進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充分發揮市場配寘資源作用,對經營性用地一律採取“招拍掛”管道出讓,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範圍,建立城鄉統一的基準地價體系。依法依規推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盤活農村建設用地,新增農民財產性收入。堅持土地要素跟著項目走,調整產業結構、優化用地佈局,統籌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設用地,規範審批程式,提高審批效率,做好建設用地“批、供、用、補、查”全生命週期管理各環節工作。
在督導檢查上下狠功夫。新《條例》大幅提高了違法用地的處罰力度,明確了土地督察權的具體內容。要逐條對照,加强土地監管執法,建立各級人民政府牽頭、相關部門參加的聯合執法機制。加大土地衛片專項執法和違法案件查處力度,緊盯耕地保護、土地例行督察等重點任務,採取“長牙齒”的硬措施,倒逼整改見底見效,構建“大督察、大執法”格局。建立健全考核機制,切實壓實責任,在全省範圍內營造良好用地秩序,推動土地管理工作高品質發展。
(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劉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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