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鱘,又叫達氏鱘、沙臘子、鱘魚等,是我國特有的珍貴大型魚類之一,外形與中華鱘相似。長江鱘在地球上的生活歷史久遠,早在恐龍時期它們就已經出現了,囙此又有“水中活化石”、“水中國寶”之稱。
為保護它們,野生長江鱘被列為了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禁止獵捕、買賣、轉運、食用等,違者都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2020年11月中旬,萬姓等4名男子閑來無事,便拿著在網上購買的可視錨魚竿到江津區笋溪河與綦河交匯處“釣魚”,想消磨一下時光同時弄點漁獲回家解解饞。
結果,他們意外地釣到了一條長相與普通魚明顯不同的“怪魚”,向釣友們諮詢後得知是長江鱘後,同時還被告知長江鱘是保護動物,不能釣不能吃。萬姓等4人卻不以為然,仍然用衣服將其裹住準備拿回家宰殺、蒸食。
在他們4人回家的途中,被志願者攔下並及時地報了警,在等待執法人員到達現場的過程中,4名男子眼看行迹敗露,迅速將可視錨魚竿和捕獲的長江鱘扔到水中,企圖銷毀證據,但長江鱘被他們用衣服裹住了,丟進水中後沒能擺脫束縛遊走,很快就被志願者合力救上來了。
很快,江津區農業農村局的工作人員和江津區協巡隊的救助人員就趕到了現場,通過仔細辨別後最終確認,這條大魚正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長江鱘。經量測,其長約1.12米,重約37斤。通過體檢發現,這條長江鱘身上有兩處明顯的貫穿傷,一處是舊傷,另一處是被剛錨的新傷,隨後其被送到專業的救助點進行救治。
同時,工作人員又在現場打撈起了被丟棄的可視錨魚設備,面對鐵證4名男子無話可說,隨後,他們因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被警方依法採取了強制措施。
近日,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了此案,萬姓等4名男子犯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4000元。
漁友小夥伴,我想知道你“在看”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