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是副省級?還能管轄塔城、阿勒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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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是我國非常特殊的副省級行政區,轄州直八縣三市及塔城地區、阿勒泰地區,其行政轄區內分佈有新疆建設兵團四師、七師、九師、十師四個師,自治州行政級別為副省級。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所轄塔城、阿勒泰兩個地區,但是自治州和地區在行政級別上是平級的,囙此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是全國唯一的既轄地區又轄縣的自治州,也就是同級轄同級。

來源:“古麗帶你看新疆”;主播:古麗;製作:小悅同學。在此鄭重致謝!

最近,因為霍爾果斯疫情的緣故,關於新疆伊犁州的行政轄區再次被人們津津樂道,但大家說的都不是很全。關於它的來源、地位及與所轄塔城地區、阿勒泰地區的關係問題,今天我們嘗試作出一個比較權威的解析。

新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是我國非常特殊的副省級行政區,轄州直八縣三市(伊寧市、奎屯市、霍爾果斯市、伊寧縣、霍城縣、察布查爾縣、新源縣、尼勒克縣、昭蘇縣、鞏留縣、特克斯縣)及塔城地區、阿勒泰地區,其行政轄區內分佈有新疆建設兵團四師、七師、九師、十師四個師,自治州行政級別為副省級。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所轄塔城、阿勒泰兩個地區,但是自治州和地區在行政級別上是平級的,囙此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是全國唯一的既轄地區又轄縣的自治州,也就是同級轄同級。這種情況是怎麼形成的呢?

清朝統一新疆後,1762年10月,設伊犁將軍,任命明瑞為第一任伊犁將軍。當時,清朝在新疆的軍政管轄體制是一種軍府制度,伊犁將軍是全疆的最高軍事長官,兼管行政,下設都統,參贊、辦事、領隊各級大臣,統轄全疆和歸附於清朝的哈薩克各部。這些,使得伊犁在回歸祖國的新疆具備特殊地位。

1860年11月,沙俄趁英法聯軍發動第二次鴉片戰爭,藉口調停有功,迫使清政府簽訂《中俄北京條約》,把歷來屬於中國的伊犁西部巴爾喀什湖以東以南的大片領土,强行劃入沙俄版圖。這使得本來居於新疆中心地位的伊犁,開始孤懸西北,伊犁竟然成為中俄邊境,清政府被迫將新疆政治中心從伊犁遷移至烏魯木齊。

1912年8月,民國政府調整建寘,塔城改設參贊,阿勒泰改設辦事長官,均直屬中央。

外蒙古動亂以後,阿勒泰形勢便不容樂觀,受到沙俄覬覦,外蒙古窺伺,1913年,外蒙軍隊攻陷科布多後,一再攻打阿勒泰,阿勒泰與新疆竭盡全力,才得以保全阿勒泰領土。1919年,在楊增新的努力下,北京北洋政府把阿勒泰辦事長官劃歸新疆省,改設阿山道。這樣,原來在行政區劃或某些管轄許可權不盡屬於新疆的阿勒泰、伊犁、塔城三個地方,都統一在新疆省政府的管轄之下了。伊、塔、阿隸屬的變化,對新疆邊防的管理和加强極其有利。

1944年,在蘇聯方面直接組織策劃和幫助下,伊寧忽然爆發“伊寧事變”,因為事變發生伊犁、塔城、阿勒泰三個專區,故稱新疆“三區革命”。“三區革命”的成功,大大加强伊犁在“三區”,乃至新疆的地位。

1949年9月26日,新疆解放。伊犁、塔城、阿勒泰三個地區,是我國哈薩克族聚居區。同時,這三個地區不僅在地域上連成一片,而且都是在政治、經濟、文化上互有密切聯繫。

為了新疆的政治穩定考慮及曾經對“三區革命”領導人的承諾,即將這三個地方融合,不做分開。囙此,報經中央準予,新疆準備在伊、塔、阿三區建立相當於行署一級的伊犁哈薩克自治區。

1953年12月,伊犁哈薩克自治區成立,轄伊犁、塔城、阿山3個專區,這是當時全國惟一轄有專區的自治區。但是同級轄同級在行政上無法操作,於是就出現了我國現行行政管理中的一個特例,伊犁哈薩克自治區實際獲得一個副省級待遇,使這伊犁哈薩克族自治區昇了半格,這樣它才有權力對塔城和阿勒泰實行管理。

1955年年11月12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委員會批示:伊犁哈薩克族自治區改稱伊犁哈薩克自治州。

1956年初,經國務院批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决定撤銷伊犁專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直接管轄原伊犁專署所轄的9縣1市和塔城、阿勒泰專區,並代管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

1969年5月,自治區革命委員會準予成立伊犁州革命委員會領導成員時指出:“伊犁州革委會常委只限在伊犁地區,不包括塔城、阿勒泰地區。”從此,伊犁自治州行政實際上只管轄直屬8縣1市。

此後,伊犁地區行政建制又經歷數次變更。至2001年10月6日,最終穩定在現有的行政區劃和管轄許可權。即:伊犁州轄8縣2市;塔城、阿勒泰地區在行政上名義上由自治州領導,黨內則由自治區黨委領導。這時,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行政級別的特殊性,反映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下轄的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不僅與新疆的其他自治州情况不同,而且也與全國其他省(區)的任何一個自治州情况不同。伊犁州是全國唯一的既管地區、又管縣的自治州,在行政級別和機構設置上實際享受著副省級的待遇。

最後總結一下:伊犁州只對伊犁直屬(八縣三市)有管轄權,至於是所謂的副省級的行政定位其實並沒有真正得到國務院的認可,只是介於是與不是的現狀,當然,伊犁州的行政級別確實不同於新疆其他自治州,伊犁州的各大局、委、辦都是副廳(局)級,其他自治州的各大局和部門都是正縣(處)級,伊犁州的州長和黨委書記大多數都是正廳級幹部享受副省級待遇,伊犁州的副州長、黨委副書記也都是副廳級幹部,伊犁州管轄塔城地區和阿勒泰地區也只不過是名義上的“管轄”,伊犁州對塔城地區和阿勒泰地區不能實際管轄。

好了,你由於篇幅所限,本文未能全貌展示伊犁州的歷史沿革,如果大家有什麼補充,歡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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