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醫保最新籌資和待遇標準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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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市醫保局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做好2021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調整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標準,綜合提高待遇保障水准,進一步鞏固完善居民醫保制度,健全籌資運行和待遇保障機制。

近日,市醫保局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做好2021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調整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標準,綜合提高待遇保障水准,進一步鞏固完善居民醫保制度,健全籌資運行和待遇保障機制。

現時,我市居民醫保成年居民參保繳費檔次分為高檔、中檔、等級低,《通知》提出調整參保繳費檔次,自2022年起,取消中檔,相應調整為高、低兩檔,學生兒童按照調整後等級低繳費,按現行規定繼續享受高檔報帳待遇。

按照《通知》要求,對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標準作出調整:2021年,我市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高檔1100元、中檔930元、等級低580元,學生兒童檔580元。2022年,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高檔950元、等級低320元,達到國家層面個人繳費標準要求。

在綜合提高一、二級醫院門(急)診報帳待遇方面,《通知》明確,自2022年起,門(急)診報帳起付標準由500元提高至600元;在一、二級醫院門(急)診就醫,高檔繳費參保人員報帳比例由50%提高至55%,等級低繳費報帳比例為50%。

《通知》還提到將有序開放三級醫院門(急)診報帳,自2022年起,參保居民在本人選定的1家三級醫院門(急)診就醫費用納入居民醫保報帳,其中,高檔繳費參保人員報帳比例為50%,等級低繳費參保人員報帳比例為45%,報帳起付標準統一為600元,最高支付限額統一為4000元。三級醫院具體選定辦法醫保部門將另行公佈。

《通知》對定點零售藥店報帳政策也作出了優化,參保居民在定點零售藥店因門(急)診、門診特定疾病購藥,起付標準、報帳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按照開具外配處方的定點醫療機構相關報帳規定執行,充分發揮定點零售藥店便民、可及作用,便捷居民就醫購藥。

據瞭解,我市居民醫保2022年集中參保繳費期已經調整為2021年10月至12月。參保人可在規定時限內參保繳費,確保及時享受相關報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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