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
越來越多的老年人
入住養老機构
與此同時
一些不法分子
打著“養老”旂號
假借投資養老項目
體驗老年用品產品等名義
開展非法集資活動
導致大量老年人遭受巨大經濟損失
近年來,我市高度關注養老服務工作,積極開展各項措施應對人口老齡化,全市養老服務領域呈現出產品多樣化、服務精准化的局面。
如今,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构安享晚年,逐漸被社會公眾接受,正在成為一種時尚。與此同時,一些不法分子針對老年群體金融知識缺乏、防範金融風險能力較弱的特點,打著“養老”旂號,假借投資養老項目、旅居候鳥養老、體驗老年用品產品、銷售老年公寓等名義,以預付讓利、還本付息、提供養老服務為誘餌,開展非法集資活動,導致大量老年人遭受巨大經濟損失,嚴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擾亂養老服務市場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為防範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風險,維護廣大老年市民朋友的合法權益,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針對養老領域非法集資形式及特點等內容,進行一一解答。
一
什麼是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是指未經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以許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予其他投資回報等管道,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行為。
二
非法集資特徵及形勢
非法集資行為具有違法性、利誘性、涉眾性。現時,非法集資案件高發頻發,集資人手段花樣層出不窮,養老等重點領域風險突出,集資參與人人數眾多且情况複雜。
三
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主要形式及特點
從全國各地養老服務領域發生的非法集資案件分析,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主要有以下形式及特點:
(一)以提供“養老服務”名義吸收資金。個別養老服務企業沒有養老基地或養老實體,或雖有養老實體但承諾明顯超過其床位供給能力或超出永續盈利水准的還本付息,以提供床位包乾使用權、優先居住權、住宿餐飲、觀光旅遊、醫療保健、照顧陪護等服務、高額利息分紅回報或享受消費優惠為誘餌,引誘老年人辦理“貴賓卡”“會員卡”“預付卡”,高額收取會員費、保證金,非法吸收老年人資金。以“合法”運營養老機构、提供養老服務之名掩非法集資之實。
(二)以投資“養老項目”名義吸收資金。虛構投資、加盟、入股養生養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項目名義,以返本銷售、售後返租、約定回購、承諾高額回報、有限合夥、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吸收老年人資金。
(三)以銷售“養老公寓”名義吸收資金。以銷售虛構的養老公寓、養老山莊或以返本銷售、售後返租、約定回購等管道銷售養老公寓、養老山莊,承諾入住老年公寓後給予優惠讓利、不入住則給予高於銀行利息分紅的管道,收取高額房款、租金、押金,非法吸收老年人資金。
(四)以“以房養老”為名,通過為投資人包辦房產抵押借款等形式吸儲。以可實現“以房養老”、每月坐享高息收益等名義進行虛假宣傳,誘騙老年人通過房產抵押借款理財,非法吸收老年人資金。
(五)以銷售“老年產品”名義吸收資金。個別機构採取商品回購、寄存代售、消費返利等欺騙、誘導管道,以免費旅遊、贈送實物等為誘餌,非法吸收老年人資金。
(六)以銷售“保健產品”名義吸收資金。通過會議行銷、健康講座、專家義診、免費檢查、免費體驗、贈送禮品或者不合理低價旅遊、電話推銷、上門推銷、網絡銷售等形式,向老年人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文宣,推銷所謂“保健品”,非法吸收老年人資金。
四
非法集資的危害性
非法集資的危害性極大,一方面,《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從非法集資中獲取經濟利益,因參與非法集資受到的損失,由集資參與人自行承擔,不受法律保護,因貪圖小利,或礙於親戚朋友的情面,極有可能成為非法集資的犧牲品,給家庭和財產帶來巨大損失。另一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經營罪等有明確的規定,組織或者從事非法集資活動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最終害人害己害家庭。
五
選擇養老機构注意事項
(一)養老機构是指依法辦理登記,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護理服務,床位數在10張以上的機构。
(二)入住養老機构,應選擇依法在登記管理機關進行法人登記並在民政部門備案的養老機构。入住前,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應與養老機构簽訂服務協定,明確老年人照料護理等級、服務內容、服務方式,約定收費標準和費用支付方式,載明服務場所、協定變更、解除與終止的條件等權利和義務。
(三)為切實保證老年人合法權益,所交保證金或者押金,金額不得超過該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构月服務費的三倍,並交至該養老機构在銀行開設的基本帳戶,不要向個人帳戶繳納資金。
六
投資理財建議
(一)要理性選擇合法合規的投資理財通路,不為高額回報所誘惑,凡是不合理高於銀行利息的返息養老投資項目均要謹慎,切勿輕易預付高額養老服務費。
(二)老年人進行投資之前一定要跟子女商量,切勿輕信他人,守好自己的養老錢。拒絕高利誘惑,遠離非法集資。
來源:大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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