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兩男子膽真大,到西藏組織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作弊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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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事發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兩個34歲的男子劉某、秦某,為獲取非法利益,組織考生在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中作弊。2021年9月從法院獲悉,劉某、秦某犯組織考試作弊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劉某因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被依法執行逮捕。

從小我們就知道,作弊是不對的,可總有些心存僥倖的人,在法律的邊緣瘋狂試探。事發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兩個34歲的男子劉某、秦某,為獲取非法利益,組織考生在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中作弊。2021年9月從法院獲悉,劉某、秦某犯組織考試作弊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男子劉某,1987年出生,四川省廣安市人,漢族,國中文化,無業,現住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劉某因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被依法執行逮捕。

男子秦某,1987年出生,四川省資陽市人,漢族,國中文化,無業,現住西藏自治區拉薩市。秦某因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被依法執行逮捕。

法院審理此案查明,考生紮某和邊某,為通過機動車駕駛證科目一考試,與劉某取得聯系,劉某、秦某為使紮某和邊某順利通過考試,在拉薩市某某網咖進行了類比作弊考試,同時紮某和邊某,還每人支付了500元給劉某和秦某,案發當日,劉某為紮某和邊某安裝作弊設備,作弊設備是劉某通過互聯網購買的。

秦某負責答題,並將所駕車輛,停在了尼木縣某某路某某委會附近,考試中,紮某和邊某一系列异常舉動,引起了監考交警的注意,隨後對兩人進行搜身,發現了作弊設備,在發現紮某和邊某作弊可能被查獲後,劉某和秦某立即駕車逃離現場,在行使到尼木縣某某檢查站時,被當值交警當場抓獲。

劉某的辯護律師認為,劉某是坦白、認罪認罰,請求對劉某從輕處罰。

秦某的辯護律師認為,秦某是坦白、認罪、沒有造成嚴重後果,請求對秦某從輕處罰。

劉某,秦某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並退出全部違法所得人民幣1000元。

紮某回憶說,劉某、秦某通過一名藏族女性介紹,利用作弊設備,有償為邊某和他提供考試答案。劉某、秦某在网咖為他與邊某,提供考試作弊培訓,並收取了他和邊某各500元。考試作弊設備由劉某提供。有兩名藏族翻譯為他和邊某講解,劉某、秦某組織考試作弊的管道。

秦某被捕後供述,劉某負責聯系營員,他負責答題。是他向劉某提出組織考試作弊,劉某和他為組織考試作弊,預先進行了踩點,作弊設備由劉某聯系購買,購買設備的款項,由劉某和他共同出資。劉某和他利用作弊設備,組織作弊的操作管道,向兩名營員收取了1000元,其中500元給了兩個藏族翻譯。

法院審理此案認為,劉某、秦某為獲取非法利益,組織考生在機動車駕駛證,科目一考試中作弊,他們的行為侵害了國家的考試制度,給交通安全和公共安全造成隱患,具有社會危害性,已構成組織考試作弊罪。

劉某、秦某的行為是共同犯罪。劉某認罪認罰,並自願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可依法從寬處理。劉某、秦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依法從輕處罰。秦某因賭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後,五年內又犯新罪,是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

法院一審判決,劉某、秦某犯組織考試作弊罪,劉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秦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並分別判處罰金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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