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完善建立多元化、多層次、多管道的科技投入體系,日前,市政府辦正式印發《葫蘆島市科技領域市與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包括總體要求、主要內容、配套設施、實施時間等四部分內容。
據瞭解,按照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和科技工作的特點,該《方案》從八個方面劃分葫蘆島市科技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其中:科技研發、科技創新基地建設發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區域創新體系建設和科學技術普及五個方面,確認為市縣共同財政事權,由市縣財政區分不同情况承擔相應的支出責任。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科研機構改革和發展建設兩個方面,分別確認為市或縣財政事權,由同級財政承擔相應的支出責任。科技領域的其他未列事項,市基本建設支出按市與縣有關規定執行,主要用於市與縣共同財政事權事項;科技管理與服務,高校、企業和其他社會力量設立的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构,按照現行管理體制和經費通路保障或支持;其他未列事項,按照改革的總體要求和事項特點具體確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此外,該《方案》還明確了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增强各級財力保障、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協同深化相關改革、推進縣以下相關改革、抓緊修訂完善制度等六方面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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