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警惕:一比特無業遊民冒充龍湖集團高管,詐騙7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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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8年底,郭某拖欠大量高息貸款且無力償還,便萌生了向其姨婆楊某某實施詐騙的想法。其姨婆楊某某共計向郭某轉帳718.93萬元,郭某向其姨婆楊某某還款5100元,郭某的詐騙金額為718.42萬元。2021年6月29日,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郭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6個月,並處罰金30萬元;責令郭某退賠被害人楊某某718.42萬元,扣押在案的手機、假證件等依法予以沒收。

2021年9月6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刊登的《郭某詐騙罪一審刑事判决書》【(2021)渝0110刑初324號】,披露了郭某詐騙的整個過程。

郭某,漢族,1983年4月10日出生,大學肄業,無業,重慶市萬盛經開區人。

2018年底,郭某拖欠大量高息貸款且無力償還,便萌生了向其姨婆楊某某實施詐騙的想法。

經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11月-2020年8月期間,郭某虛構事實向其姨婆楊某某實施詐騙。其姨婆楊某某共計向郭某轉帳718.93萬元,郭某向其姨婆楊某某還款5100元,郭某的詐騙金額為718.42萬元。

據楊某某的陳述:2018年11月,其侄女和侄孫郭某都自稱是龍湖高管,是董事長吳某某的助理,月薪水2.8萬元,獎金3000多萬元。郭某還把手機上一堆一堆錢的照片給其看,說是龍湖集團給他的獎金,自己在渝北香樟林有別墅,郭某帶其和老伴去看過別墅但沒有進屋。

2018年12月7日至2020年8月3日,郭某虛構各種理由對其姨婆楊某某實施詐騙。

比如:郭某虛構幫助龍湖集團承建商承接工程後獲得承建商給予的數百萬回扣被龍湖集團發現後要繳納罰款才能拿到回扣,騙其姨婆楊某某向其轉了罰款後,又虛構回扣款被銀行扣下,需要向銀行行長行賄才能拿到回扣款,於是又騙其姨婆楊某某向其轉帳所謂的行賄款。

再比如:郭某稱自己被龍湖集團調至北京工作,需要在北京解决住房及兒子入學問題等,騙其姨婆楊某某先借款解决上述問題。

據郭某在偵查階段的供述,其一直給其媽媽王某某和其姨婆楊某某說在龍湖集團當高管,每天早上從萬盛坐車到重慶逗留,下午再坐車回萬盛,這個狀態堅持了4年,所以其媽媽也不知真實情况。其實從2016年開始,郭某就沒有工作沒有收入,處於入不敷出的狀態。郭某向其姨婆楊某某借來的錢主要用於償還網貸、買彩票、給家人、前妻買衣服等。

案發前,郭某名下無房產和車輛,名下6張銀行卡的餘額合計為190.74元。

2020年12月10日,郭某在重慶市萬盛經開區渝南明珠社區被警察抓獲;2020年12月11日,郭某被刑事拘留,2021年1月15日被逮捕。

2021年6月29日,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郭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6個月,並處罰金30萬元;責令郭某退賠被害人楊某某718.42萬元,扣押在案的手機、假證件等依法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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