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上午,光耀集團管理人公號發佈關於宣告光耀集團有限公司破產的公告,公告的主要對象是光耀集團有限公司的債權人,破產公告也意味著創立於2002年的惠州藝員房企光耀集團正式畫上句號。
公告稱,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惠州中院”)於2017年12月11日依法裁定受理光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耀集團”)破產案[(2017)粵13破19號],並於2018年2月26日指定深圳市金大安清算事務有限公司及廣東卓凡律師事務所聯合擔任光耀集團管理人。
經本案債權人會議兩次表決,《光耀集團有限公司重整計劃(草案)》均未獲得通過,光耀集團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八十八條規定的應終止重整程式並宣告破產的情形,管理人已於2021年3月15日依法向惠州中院提請裁定終止光耀集團重整程式,並宣告光耀集團破產。
惠州中院於9月8日出具(2017)粵13破19-67號《民事裁定書》,裁定終止光耀集團重整程式並宣告光耀集團破產。下一步管理人將在法院的指導以及全體債權人和購房者的配合下,依法推進破產清算工作。
2002年初,汕尾人郭耀名創建深圳光耀集團有限公司,首個項目即是開發出總規劃面積約為80萬平米的荷蘭水鄉。此後光耀集團先後在惠州開發出光耀城、荷蘭小城、將軍湖、馬克住區、翡儷港等數個大盤。光耀集團的銷售業績和業內排名也迅速躍升,不僅在2008年-2011年連續四年業績翻番,還在2007年攀升惠州銷售冠軍後連續多年蟬聯,並以黑馬姿態躋身“2011中國房地產百强企業”。
2009年,光耀集團總部遷往深圳,並迅速佈局杭州、臨沂、上海、天津、東莞、北京等多個都市,甚至“出海”拓局韓國、馬來西亞,總開發面積一度超過200萬平米,儲備用地近800萬平米。
從2011年起,光耀集團先後嘗試收購新都大酒店和湖南兩個礦井,謀求曲線上市,但耗資數億的借殼最終都以失敗告終。2014年,房地產市場出現震盪下行,金融機構開始收緊房地產信貸。光耀暴雷,郭耀名遠走香港至今,荷蘭小城、光耀翡儷港仍爛尾。
公司的破產是指破產宣告時及破產程式終結前,破產人所有的供破產清償的全部財產。破產財產清償的先後順序是破產費用、共益債務和因債務人不當得利所產生的債務等。
《民事訴訟法》第一九十九條規定:“企業法人因嚴重虧損,無力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破產還債,債務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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