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出臺中小學考試新規定市教委印發《通知》,不得組織周考、月考、單元考,模擬考試成績不與升學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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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重慶日報記者從市教委獲悉,其印發了《關於加强義務教育考試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轉變應試教育傾向,不得以考試成績和分數來定義和評估學生,嚴禁學校組織難度過大、質量不高、違背素質教育導向的考試。

小學三至六年級由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

《通知》要求,各區縣教育部門認真落實《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要求,轉變應試教育傾向,不得以考試成績和分數來定義和評估學生,著力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傾向。製定科學的考試管理辦法,完善義務教育考試評價體系,科學合理安排考試。

要控制考試的規模與次數,小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三至六年級由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國中年級從不同學科的實際出發,可適當安排一次期中考試。

要切實規範考試的組織主體,區縣、教管中心、學校等均不得面向小學各年級和國中非畢業年級組織區域性或跨校際的統考、聯考,學校、年級組、教師不得組織周考、月考、單元考試等其他各類考試,也不得以測試、測驗、限時練習、學情調研等各種名義變相組織考試。嚴禁其他任何組織組織其他任何形式的統考統練。

要規範學業質量監測實施,在小學高年級段或國中起始年級採取分學科抽樣管道組織一次,不得用統一試卷統考統測,不得重複開展學業質量監測。

嚴禁超標、超進度命題

《通知》指出,考試命題要注重引導學校落實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充分發揮考試對推動教育教學改革、提高學生綜合素質、促進學生全面健康成長的重要導向作用。

要完善考試命題管理辦法,規範學校考試命題內容、範圍、難度,嚴禁超標、超進度命題。

要提高命題質量,提升試題科學化水准,結合不同學科特點,合理設定試題結構,不出偏題怪題,减少機械記憶試題,提高探究性、開放性、綜合性試題比例,注重對學生思維過程、創新意識和分析問題、解决問題能力的考察。

嚴禁以考試成績、年級排名等作為評優評先、績效發放、職稱晉升的考核依據

《通知》要求,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立德樹人體制機制,引導學校樹立全面發展的質量觀和科學的教育評估觀,綜合考慮學生學科考試成績與其他表現,科學全面評估學生。

學校要健全綜合評價,改進結果評估,强化過程評估,鼓勵實踐性評估,探索增值評估,提高教育評估的科學性、專業性、客觀性。

針對不同主體和不同學段、不同學科特點,强化對學生綜合素質、學習習慣與學習表現、學習能力與創新精神等方面內容的評估。鼓勵學校採用人工智慧、大數據等現代資訊技術創新評估工具,探索學生、家長、教師以及社區等參與評估,完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建設和使用。

嚴禁以考試成績、年級排名、學業監測情况作為評優評先、等級考核、績效發放、職稱晉升的考核依據。

國中各學期期中期末考試成績和初三下學期模擬考試成績不得與升學掛鉤

《通知》強調,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義務教育學校考試日常監管制度,嚴禁給學校下達升學名額,不得簡單將考試結果作為評估學校的依據。

嚴禁學校聯合校外培訓機構、社會組織開展考試,嚴禁利用課堂教學、課後服務、早晚自習等時間組織考試、測驗等,對發現的違規考試行為,要嚴肅追查問責。國中各學期期中期末考試成績和初三下學期模擬考試成績不得與升學掛鉤。

學校不得進行校內各年級、各班級之間學生考試成績、合格率等排名,一律不得公佈學生個人或班級的考試成績、名次和中考上線率等資訊,可以適當管道告知學生和家長,不得將考試結果在各類家長群傳播。

據瞭解,市教委將通過專項督查等管道,加大對考試相關工作的督促檢查力度,及時糾正各種違規考試行為。對發生違規考試的學校和地方,根據相關規定依情節輕重嚴肅問責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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