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貿易港創業投資工作指引(2021年版)》發佈
創投企業可享四大優惠政策
四大類稅收優惠政策自貿港發展紅利快捷的商事登記充足的配套政策
海南日報訊(記者 傅人意通訊員 毛鵬智)創業投資是海南自由貿易港改善投資結構、新增有效投資的重要手段。近日,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創業投資工作指引(2021年版)》(以下簡稱《工作指引》),旨在進一步規範和完善我省創業投資服務管理工作,促進我省創業投資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海南自貿港建設為創業投資行業發展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今年出臺的《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目錄(2020年本)》明確將創業投資納入鼓勵類產業目錄,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企業可减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在眾多政策、制度等綜合利好的推動下,海南自貿港建設得到了創業投資資本的密切關注。《工作指引》的出臺較好地回應了企業對獲悉我省相關政策的訴求。
《工作指引》對“創業投資”相關概念作出界定。其中,創業投資是指向處於創建或重建過程中的未上市成長性創業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以期所投資創業企業發育成熟或相對成熟後,主要通過股權轉讓獲取資本增值收益的投資方式。創業投資企業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册設立的主要從事創業投資的企業組織。創業企業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册設立的處於創建或重建過程中的成長性企業,但不含已在公開市場上市的企業。
《工作指引》也對“創業投資企業”的管理模式進行明確。創業投資企業的備案管理部門分國務院管理部門和省級(含副省級都市)管理部門兩級。國務院管理部門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海南省管理部門為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創業投資基金則需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中基協)備案,完成中基協備案後可在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
此外,《工作指引》還公佈了創投企業在發展改革部門備案條件、投資運作、監管管道以及注册登記備案流程等內容,並系統梳理了海南創業投資企業可享受的優惠政策。具體包括稅收優惠政策、自貿港發展紅利、快捷的商事登記、充足的配套政策四大類。
其中,稅收優惠政策包括兩個層面:對於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並滿足條件的創業投資企業,一是可以按投資於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二是可以享受海南自貿港鼓勵類產業减按15%徵收企業所得稅優惠。對於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從業人員,來源於海南自由貿易港的綜合所得、經營所得以及經海南省認定的人才補貼性所得可享受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部分予以免征的優惠政策。同時,海南自由貿易港持續推進企業開辦“减資料、减環節、减時間、减費用”,現時企業可自主通過“海南e登記”平臺進行登記註冊,開辦企業時間將年底前壓縮至1個工作日。
《工作指引》還對創業投資企業在登記註冊、備案年檢、稅收政策等環節的常見問題進行了詳細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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