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忠發叛變後出賣了他,導致他被判刑五年,事後他卻為向忠發辯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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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928年,工人運動出身的向忠發成為總負責人,當時上海是組織活動的中心都市,囙此向忠發平時在上海的時候居多。不過,1931年,特科的負責人顧順章叛變,他叛變後出賣了向忠發,而向忠發雖然得到撤離的消息,卻目無紀律,6月22日上午,向忠發被國民黨逮捕。向忠發被捕後,也與顧順章一樣選擇叛變,並且出賣了多名革命衕誌,比如當時在秘書處工作的張紀恩就是被向忠發出賣的。

1928年,工人運動出身的向忠發成為總負責人,當時上海是組織活動的中心都市,囙此向忠發平時在上海的時候居多。不過,1931年,特科的負責人顧順章叛變,他叛變後出賣了向忠發,而向忠發雖然得到撤離的消息,卻目無紀律,6月22日上午,向忠發被國民黨逮捕。

向忠發被捕後,也與顧順章一樣選擇叛變,並且出賣了多名革命衕誌,比如當時在秘書處工作的張紀恩就是被向忠發出賣的。向忠發是6月22日被捕,6月23日淩晨,張紀恩的住處就遭到上海租界巡捕的搜查,張紀恩與夫人張越霞都被租界的巡捕帶走。

被捕後,租界巡捕在張紀恩住處的樓上搜出了一份共產國際的檔案,這也成為巡捕逮捕張紀恩的“罪證”。值得一提的是,沒有經過任何審問,張紀恩就被租界的巡捕房移交給國民黨在上海的法院,不久後又被移交到國民黨在上海的拘留所。

在拘留所中,張紀恩才明白原來是向忠發被捕後叛變,出賣了自己。不過,被審問時,張紀恩堅持稱自己只是房東,樓上的房子是租給別人用的,至於租客幹什麼自己並不知情。因為向忠發的緣故,國民黨沒有輕易相信張紀恩,半個月後,張紀恩被移交到淞滬警備司令部,並被判刑五年,直到1934年10月,經過减刑後才出獄。

另一方面,向忠發也在1931年6月24日被國民黨槍決。然而,建國後,在徵集向忠發相關的歷史時,張紀恩卻為向忠發辯白,並且不相信向忠發叛變。為此張紀恩還專門回憶了我黨早期在上海的活動片段,並整理出一篇文章。文章中,張紀恩列舉了四個證據,證明向忠發沒有叛變:

第一,自己被捕前已經預感到機關出了問題,感覺自己被捕與向忠發是否叛變無關;第二,當時還在獄中的關向應並沒有被出賣,以向忠發的地位,肯定認識關向應,並且知道他的重要性;第三,向忠發的供述證詞可能是國民黨偽造的;第四,自己被捕後,無人再因向忠發入獄。

張紀恩擔任過機要主任,而且也算是事件的親歷者,他的話還是比較有權威的。張紀恩的文章發表後,針對向忠發是否叛變形成了很大的爭議,也導致這起案件成為一樁懸案,一直懸而未決。

1989年,向忠發叛變的親歷者鄧大姐向組織寫了一封報告,這封報告就是《關於向忠發叛變問題》。這封報告中,鄧大姐作為事件親歷者講述了向忠發叛變的全部經過,並且還附加了任弼時妻子的證言,她也是向忠發叛變的見證者,在龍華監獄親眼見證了向忠發向敵人卑躬屈膝。鄧大姐的這封報告對解决向忠發懸案起到决定性作用,向忠發叛變也由此成為歷史定論。

說回張紀恩,張紀恩提到的四個證據,其實並不能成為向忠發是否叛變的證據,理由如下:第一,張紀恩被捕的時間與向忠發叛變的時間極度吻合,張紀恩的個人感覺並不能成為直接證據。第二,關向應沒有暴露的更大可能是向忠發沒有時間向國民黨反映情况,畢竟他被捕後兩天就被槍決,而且國民黨也查出他被架空,對他口中的情報興趣不大;第三,確實有可能偽造,但不能成為沒有叛變的證據;第四,向忠發被捕後兩天就被槍決,國民黨從他口中獲取的資訊肯定不會很多,沒有更多人被捕也在情理之中。

參考資料:

《向忠發的人生沉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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