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事業單比特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納入績效工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職務科技成果轉化後,科技成果完成單位按規定對完成、轉化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貢獻人員給予的現金獎勵,計入組織績效工資總量,但不受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限制,不作為核定下一年度績效工資總量的基數,不作為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結合國家政策精神和我省實際,《通知》具體規定了全省科研專案中人員績效支出納入績效工資管理的辦法。《通知》的出臺,是我省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新增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收入分配政策的重要舉措,有利於建立健全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機制,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勵科研人員通過科技成果轉化獲得合理收入,使科研人員收入與實際貢獻相匹配;有利於激發廣大科研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激勵科研人員潜心研究、攻堅克難,大力提升原始創新能力和關鍵領域核心技術攻關能力,多出高水准成果;有利於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動關鍵核心技術實現重大突破,為打好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實現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不竭發展動力。(陳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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