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建收集點設定要符合居民投放習慣,分類投放收集設施設備禁止佔用消防通道、人行道、車行道等,設定在建(構)築物外的投放收集點(站)應具備遮雨功能
■ 鼓勵有條件地方新增設定具有洗手擦乾、語音提示、自動開關蓋、人臉識別、智慧互動等功能的投放收集點(站)。已設定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垃圾投放設施設備,沒有使用國家標準規定分類標識的,及時更新、更換
9月18日,記者從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獲悉,為推動全區城市社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點(站)升級改造,本月起全區開展“我為羣衆辦實事”實踐活動,深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年內,全區計畫完成升級改造點(站)不少於2950個;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改造建設任務。
新建收集點設定要符合居民投放習慣。方案明確,各地應按照《生活垃圾分類標志》《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設施配置及作業規範》,合理佈局、規範配寘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其他垃圾分類投放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設施設備,分類投放收集設施設備應設計美觀、標識清晰易懂、規格適宜,禁止佔用消防通道、人行道、車行道等。其中,新建的投放收集點(站)設定要符合居民的投放習慣和特點,滿足分類投放的要求和投放便利,對已經設定的投放收集點(站)進行地面硬底化改造。分類投放收集點(站)配備照明設備或設定在良好照明處,具備污水收集或排水功能,收集或排出的污水按規定及時清理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網。設定在建(構)築物外的投放收集點(站)應具備遮雨功能。
鼓勵有條件地方增設智慧互動收集點。計畫或已實施“定時定點”“撤桶並點”的分類投放收集點(站),應設定分類投放資訊提示牌(欄),引導居民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分類投放。同時,鼓勵有條件地方新增設定具有洗手擦乾、語音提示、自動開關蓋、人臉識別、智慧互動等功能的投放收集點(站),提升居民投放便利度。對老舊、破損、的容器、箱房、桶站等生活垃圾投放設施設備,按國家標準規定分類標識要求進行更換;已設定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垃圾投放設施設備,沒有使用國家標準規定分類標識的,及時更新、更換。
據悉,本次升級改造點(站)最多的都市是南寧,共400個;其次是柳州市和桂林市,均為300個。梧州、北海、防城港、欽州、貴港和玉林等6市,各200個;其餘5市各150個。根據實施方案確定的時間表,9月25日前,各市全面摸清底數,上報實施方案;10月31日前,完成量不少於全年任務名額的60%;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改造建設任務。(徐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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