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欣偉:“上海二手房違約不斷”帶來的連鎖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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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八月,上海二手房貸款銀行採用“三價就低”管道,讓不少買家措手不及。因為“三價就低”管道中的涉稅評估是在簽訂房屋交易契约,交付定金後才能够査詢的,讓很多本身比較依賴貸款的網友們非常被動,很有可能需要支付更多交易金額,甚至還有如果無法補充交易金額缺口的話,則需要賠償更多的違約金。

八月,上海二手房貸款銀行採用“三價就低”管道,讓不少買家措手不及。

(一)違約怪誰?

因為“三價就低”管道中的涉稅評估是在簽訂房屋交易契约,交付定金後才能够査詢的,讓很多本身比較依賴貸款的網友們非常被動,很有可能需要支付更多交易金額,甚至還有如果無法補充交易金額缺口的話,則需要賠償更多的違約金。

因為遭遇了政策突然出臺的一刀切(雖然隔天補充了關於8月6日之前和之後的區別對待政策),但因為二手房買賣是一個相對漫長的交易週期,絕非當天看房、當天成交、當天簽約、當天付款可以完成,勢必造成以一個日子作為劃分日期,誤傷了大部分的“在途交易”,如果上家不能予以配合,那麼下家(購房者)也只能吃個啞巴虧。

(二)事後補丁補不了缺口

因為“三價就低”造成的大量違約和大量糾紛,上海市房地產經紀行業協會9月9日發佈相關最新規定,主要分為四點:

首先要求購房者瞭解“現時銀行貸款評估金額可能僅為網簽價的50%”,契约加入補充條款。

其次,對於置換型業主,建議儘量待賣房資金確定到賬後再啟動買房交易。

再者,要求居間方充分告知交易雙方最新的房產及金融相關政策,是以書面形式簽字確認。

最後,呼籲相關管理部門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協助購房人理性客觀的認識自身的購房能力。

但實話實說,該【規定】更多的價值在於毖後而非懲前,所以無助於解决現時糾紛,所以違約還在違約、賠償還在賠償、拗定金還在拗定金,購房者還是沒有買成房子。

(三)違約會給市場帶來什麼活躍因數?

因為“三價就低”導致大量的成交“被判越位”,給社會和市場帶來了什麼?

從負面效應來看:

1、大量交易被取消;

2、剛需購房者被誤傷;

3、大量違約導致的法律糾紛

4、仲介門店的業績更加無從期待;

5、上海二手房成交量進一步冰點;

6、部分購房者鋌而走險,給場外資金帶來生意;

7、租房市場需求進一步擴大,房租被帶動上漲。

其實,“上海二手房成交量進一步冰點”或許是政策所需要所期待甚至所指向的,那麼是否就“只有傷害沒有積極”了嗎?

再來看可能給市場帶來的間接推動:

1、部分購房者重歸新房搖號市場碰運氣;

2、有全款支付能力的購房者,主導權進一步加大;

3、後市進一步被看淡,房東和房東之間的觀點分歧也在放大,不排除有筍盤出現;

4、二手房進一步成交冰點,(長時間僵持)將間接减少一二手倒掛怪相。

作為微觀的購房者而言,觀望期也是部分人的窗口期:除了全款購房儘快入市砍價,現時新房(相對於二手房)的限價優勢也可以試試運氣,市場每天在激變的過程,也是不斷有“偶發機會”偶發的過程,要時刻關注市場,至少“功課”可以提前做起來,因為偶發機遇的頻率不會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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