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縣警察局查汗都斯派出所依法查處一起毆打他人案件,行政拘留2人。
8月26日11時許,查汗都斯派出所民警接警稱:“我在古什群村被鄰居打了,請出警調查”。接警後,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赴現場調查處置。經調查,查汗都斯鄉古什群村村民韓某某(男,現年35歲)與鄰居苗某某(男,現年41歲)因修建房屋問題發生爭吵,期間,雙方發生厮扯、打架,致雙方身體不同程度受傷。經詢問,韓某某、苗某某對參與打架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現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縣警察局依法對違法人員韓某某給予拘留7日並處罰款300元,對苗某某拘留5日並處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並送拘留所執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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