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製定背景
根據《北京市商務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修訂稿)的通知》(京商務財務字〔2018〕23號),為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支持引導作用,促進本市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市商務局和市財政局結合北京市實際情況,聯合修訂了《北京市外經貿發展資金支持北京市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二、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主要包括支持對象、支持方向、支持管道及標準、支持條件、申報材料、申報流程六部分,為本市跨境電子商務支持政策的製定和實施提供了方向性指導。
(一)5類支持對象
1.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及平臺內經營者。包括自建跨境電子商務銷售平臺的進出口企業、協力廠商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和對接應用協力廠商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開展進出口業務的企業。
2.跨境電子商務服務企業。包括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交易、金融、支付、通關、倉儲、物流等相關服務的企業(含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運營主體)。
3.在市內開設跨境電子商務體驗店(含線下自提店),採取線上下單、線下展示銷售等管道,開展跨境電子商務銷售的企業;積極引進培育跨境電子商務體驗店的商業主體。
4.具備一定實力,通過完善海外倉和海外運營中心等服務設施,為企業開拓市場提供綜合配套服務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優先支持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建設海外倉。
5.為中國(北京)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服務支撐體系建設提供支援的其他企業或服務主體。
(二)7類支持方向
1.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及平臺內經營者發展。支持企業通過自建跨境電子商務銷售平臺(含相關資訊系統及移動應用程序、微信小程式等)、建設協力廠商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和對接應用協力廠商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提供跨境電子商務交易、支付、物流等各類服務。鼓勵跨境電子商務平臺擴大銷售或服務規模。
2.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建設發展。支持本市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建設發展,完善園區服務支撐體系。鼓勵園區擴大招商引資,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產業集聚發展。
3.支持在京開展跨境電子商務通關業務。支持用於跨境電子商務通關服務的項目建設。鼓勵企業在北京口岸開展跨境電子商務B2C、B2B通關申報業務。
4.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倉儲物流建設。支持海外倉(或海外運營中心)、保稅倉(含跨境電子商務醫藥產品專用倉)、智慧口岸倉、出口集貨倉等跨境電子商務倉儲物流服務設施及配套資訊系統的建設,提升跨境電子商務倉儲物流支撐能力。
5.支持發展線上線下相結合的跨境體驗消費。支持新開設跨境電子商務體驗店的建設和運營。鼓勵跨境電子商務體驗店擴大銷售規模。支持引導商場、量販店、產業園區等主體積極引進培育跨境電子商務體驗店。
6.支持北京跨境電商綜試區服務支撐體系建設。支持建設完善綜試區線上綜合服務平臺、統計監測、資訊共用、智慧物流、金融服務、電商誠信、風險防控、市場開拓、人才培育和行銷等服務體系。
7.對財政部、商務部等國家部委確定的其他相關項目給予支持
(三)4類支持管道
1.貸款貼息。對企業開展跨境電子商務相關業務取得銀行貸款給予貼息支持。
2.資金補助。對於跨境電子商務平臺、產業園、體驗店以及倉儲物流、通關服務設施建設等投資類項目,依據其資訊系統研發、軟硬體設施設備購置、項目運營等相關費用給予支持。
3.以獎代補。鼓勵跨境電子商務平臺擴大銷售或服務規模、產業園擴大招商引資、企業在京開展跨境電子商務通關申報、通過引進培育及建設運營體驗店促進線上線下融合消費等業務。
4.對於北京跨境電商綜試區線上綜合服務平臺相關項目,依據協力廠商評審、招投標等管道確定的成本費用給予支持。
本《實施方案》涉及的具體支持內容和要求,將結合每年的跨境電商發展實際情況,在年度項目徵集工作通知中予以細化。
三、執行時間
本實施方案自2021年9月9日起實施。《北京市商務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外經貿發展資金支持北京市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京商務財務字〔2018〕25號)同時廢止。
諮詢電話:電子商務處,55579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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