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北京證券交易所發佈《北京證券交易所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試行)》,明確個人投資者准入的資金門檻為證券資產50萬元,同時要求具備2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相比精選層的100萬元投資門檻,北交所的投資門檻在進一步降低。自規則發佈之日起,投資者即可預約開通北京證券交易所交易許可權。
為保障北京證券交易所市場融資交易功能有效發揮,促進科技與資本融合,營造良性市場生態,培育市場理性、長期的投資文化,在充分調研和論證的基礎上,北交所明確個人投資者准入的資金門檻,機構投資者准入不設定資金門檻。
根據管理辦法,個人投資者參與北交所股票交易,應當符合兩項條件:其一,申請許可權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帳戶和資金帳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其二,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
相比精選層的100萬元門檻,北交所適當降低個人投資者門檻,業內認為,這有利於交易流動性進一步改善,也給予符合條件的投資者更多投資選擇。
需要說明的是,本次規則發佈後至北京證券交易所開市交易前,投資者參與精選層股票交易仍需滿足100萬元證券資產標準。同時,為便利投資者,即日起投資者可向其委託的證券公司申請預約開通北京證券交易所交易許可權。
北京證券交易所表示,將堅持與新三板創新層、基礎層一體發展和制度聯動,具有新三板創新層和基礎層交易許可權的投資者,其交易許可權範圍將包含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
為統籌好北交所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整體協同發展,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同時修改《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將創新層投資者准入資金門檻由150萬元調整為100萬元,於2021年9月17日發佈實施。
與規則發佈同步,北京證券交易所已著手指導各證券公司製定完善適當性管理的制度流程,有序推進投資者預約開戶,做好投資者的風險揭示工作,為深化新三板改革、北京證券交易所平穩開市創造良好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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