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學科類培訓機構“營轉非”年底前完成

北京 91℃ 0
摘要:9月15日,市教委會同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市通信管理局聯合發佈《關於做好義務教育學科類培訓機構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相關工作的通知》,明確本市義務教育學科類培訓機構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构工作將在2021年年底前完成;即日起,營利性機构不得組織開展義務教育學科培訓的招生收費活動。

近日,市教委會同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市通信管理局聯合發佈《關於做好義務教育學科類培訓機構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相關工作的通知》,明確本市義務教育學科類培訓機構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构工作將在2021年年底前完成;即日起,營利性機构不得組織開展義務教育學科培訓的招生收費活動。

依據通知,現有登記為營利法人的線上線下義務教育學科類培訓機構且辦學規範的,可以申請登記成為非營利性機构。辦學規範主要包括證照齊全、培訓條件達標、培訓內容時間和管道合規、從業人員資質合規、預收資金已納入監管、疫情防控工作規範等各項符合“雙减”政策的規範要求。即日起,現有機构可向區教育部門申請新辦學許可,同時交還原辦學許可證,區教育部門按照相關檔審批通過後頒發新的辦學許可證。

現有機构申請設立新非營利法人,需按照有關規定提供相關材料,向區民政部門申請設立新非營利法人,區民政部門依法審批登記。

非營利性機构登記工作在2021年年底前完成。超過時限仍未申請登記非營利法人的營利性機构,將依法終止義務教育學科類培訓機構的辦學資格。營利性機构不得組織開展義務教育學科培訓的招生收費活動,教育、市場監管、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持續加强監督檢查,查處營利性機構組織義務教育學科培訓,以及利用重新登記非營利法人侵害學生和員工合法權益行為。《通知》印發前已登記為非營利法人的義務教育學科類培訓機構,無須重新履行非營利性機构登記手續,但應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修訂章程,完善管理制度,體現非營利性質,明確舉辦者不得取得辦學收益,機构辦學結餘全部用於辦學。

評論留言

  • 熱心網友
    暫時沒有留言

我要留言

◎歡迎參與討論,請在這裡發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觀點。【所有評論需要人工稽核後才能顯示,請勿發佈垃圾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