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遼寧黑山的王女士向澎湃新聞反映,其丈夫通過外賣平臺為她購買生日蛋糕時,在蒐索出來的眾多蛋糕店中,丈夫選擇了“看起來比較高檔”的一家,名為“金冠蛋糕”,收貨地址為所住社區,但這家店定位遠在兩千多公里之外的成都。
王女士稱,按照經驗,外賣平臺一般只會出現距離收貨地址不遠的商戶,丈夫以為出了問題,便向商戶線上諮詢,對方解釋,“這是總店的位置,我們在黑山縣有分店”。該商戶資訊頁面,也有“歡迎光臨總店的字樣”。
當蛋糕被送來時,王女士卻發現,蛋糕並非來自所謂的“金冠蛋糕”,而是距離她家不遠的一家“特別小、特別廉價”的店,店名為“光明蛋糕”。此外,訂單中載明的動物忌廉被換成了植物忌廉,“口味也不好,最後都扔掉了”。
“他買了一款售價288元的,8寸大小,優惠後付了270多元。”王女士說,她到“光明蛋糕”店詢問得知,類似款式、大小為9寸的蛋糕,該店“只賣50元”。也就是說,定位成都的“金冠蛋糕”跨越數千裏接單,後又轉單給了消費者所在都市的廉價蛋糕店,從中賺取差價。更讓人驚詫的是,這家“金冠蛋糕”所留實體店的地址上,開了一家床上用品店,其上傳的營業執照疑系盜用後者,而“食品經營許可證”則涉嫌偽造。
王女士的遭遇並非特例。澎湃新聞記者近日調查發現,知名外賣平臺美團外賣、餓了麼上均存在著多家“影子蛋糕店”:它們盜用真實商戶的實體店地址、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或涉嫌偽造證照,而後在外賣平臺跨城接單,再轉單給收貨地址附近商戶,從中賺取不菲的差價。
消費者講述自己被“影子蛋糕店”套路的經過。本文圖片均為澎湃新聞記者何利權圖
“跨城”接單後再轉單,居中賺差價
9月10日,澎湃新聞記者以四川省綿陽市鹽亭縣某居民社區為收貨地址,在“美團外賣APP”上蒐索蛋糕店,發現除了部分定位在鹽亭縣城內的商戶,還出現了14家遠在成都、杭州、南京甚至長春的商戶。
一家名為“麥香園”的蛋糕店,其地址顯示為百公里外的成都溫江。該商戶展示的蛋糕價格多在288元~488元之間,有不同主題和款式。記者選擇了一款“感恩教師節”的主題蛋糕,八寸大小,其描述為“優質進口忌廉,新鮮現做,全城2~3小時送達”,優惠後價格為281元。
在和商戶的溝通中,記者對該蛋糕店不在鹽亭提出疑問,該商戶稱,“麥香園”系連鎖店,外賣平臺上“掛的是總店位置”。約兩個小時後,鹽亭縣城內一家名為“XX西餅”的蛋糕店送來了蛋糕,這家店距離收貨地址僅有700餘米遠。
當消費者注意到這些蛋糕店非本地商戶後並提出質疑,對方往往會自稱是連鎖店,登記位置是“總店”。
記者以“收貨人朋友、想要購買同款蛋糕”的名義,向“XX西餅”工作人員詢問價格,對方稱該蛋糕為139元,“上門自己取的話還會更便宜一些”。該工作人員還稱,自己並不知道“麥香園”蛋糕店。次日,記者再次聯系“XX西餅”工作人員時,對方卻改口稱,前述蛋糕價值268元,訂單是“一個外省的人通過轉單平臺直接發來的”,包括款式、用料和收貨地址等資訊,“他把錢給我們,我們只管做好了送。”
同在“美團外賣APP”上,澎湃新聞記者將收貨地址設為四川遂寧某鄉鎮,蒐索出來的蛋糕店除了一家本地蛋糕店外,其餘的十餘家均顯示在成都、杭州等地。其中一家“麥甜坊蛋糕店”平臺登記地址為成都市溫江區,該商戶同樣稱,“有分店、加盟店,下單的位置都能送”。
記者選擇了一款268元的生日蛋糕,上述鄉鎮本地一家開業多年的某品牌蛋糕店不久就將外賣送到了指定地點。面對記者詢問,送蛋糕的店員不願透露實際價格,但她提及,“我們蛋糕店總部和他們(跨城接單蛋糕店)有合作,錢是一個月結一次。”
另一知名外賣平臺“餓了麼”也有同樣現象。澎湃新聞記者以河南省南陽市淅川縣某社區為收貨地址,蒐索出來的蛋糕店不少遠在武漢、西安等都市,且在網頁中排序較為靠前。一家名為“黛米蛋糕”的商戶,平臺地址顯示為武漢經開區某社區,9月12日下午,記者以132元的折扣價下單購買了一款6寸草莓水果蛋糕。
外賣平臺上蒐索蛋糕,會出現幾百公里甚至上千公里外的商戶。這些商戶往往沒有實體店,地址、證照均系盜用。
與上述美團外賣上的商戶一樣,這家餓了麼商戶聲稱“黛米蛋糕”是連鎖店,在淅川開有分店。但當晚,記者卻是在淅川縣城一家名為“XX烘培”的小店取到了蛋糕,該店員工稱,這款蛋糕僅需80元,但對於訂單是如何到了該店手中,其不願透露。
一比特業內人士介紹,所謂“轉單平臺”,多是QQ群之類,“有商戶在外賣平臺跨城接單後,再把單轉給送貨地址所在地附近的店家,從中賺取差價”。“雖然本地蛋糕店也能囙此獲得一些訂單,但這對當地的市場是一種破壞。此前我們也對這種現象(向平臺和市場監管部門)投訴過,但沒什麼用。”該人士稱。澎湃新聞在QQ中以“蛋糕”“轉單”等關鍵字搜索發現,確有大量“全國蛋糕轉單”之類的QQ群,其中不少要求入群者注明蛋糕店所在位置和聯繫方式。
對消費者而言,一旦選擇這些“跨城接單”蛋糕店,不僅要花更多的錢,到手的蛋糕質量、衛生等或難以保障。
澎湃新聞記者在一家名為“皇冠蛋糕”的商戶下單購買了一款“網紅蜘蛛人蛋糕”,價格為276元,此店位於成都市溫江區,其接單後將單轉至距離記者家不遠的另一家店。隨後,澎湃新聞在一處商業街的二樓找到了這家實際送貨的蛋糕店。該店雖有門面,但只做“外賣”,店內較為雜亂。其老闆告訴記者,同款“網紅蜘蛛人蛋糕”蛋糕賣130多元。
而在前述“皇冠蛋糕”店的外賣評估頁面,有不少消費者直指下單商戶和實際送單商戶不一致,蛋糕質量很差,“不值這個價”。更有甚者,有消費者稱,給了商戶錢,卻沒收到蛋糕。
平臺登記地址和證照均系盜用
這些“跨城”接單再轉單賺差價的“蛋糕店”,真實面貌到底是什麼?澎湃新聞記者實地走訪了多個類似蛋糕店在外賣平臺上留下的地址,發現這些蛋糕店均無實體店,而是盜用了該地址上真正商戶的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上傳到外賣平臺,甚至有蛋糕店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涉嫌偽造——就這樣,一個個“影子蛋糕店”便隱藏進了外賣平臺之中。
遼寧黑山的王女士告訴澎湃新聞記者,其丈夫在一家名為“金冠蛋糕”的美團外賣商戶處為她買了生日蛋糕,花了270多元,但最後送來蛋糕的卻是黑山縣本地一家店,“蛋糕僅值幾十元”。這家“金冠蛋糕”在外賣平臺上所留地址為成都市高新區(西區)合作路某處,其上傳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顯示,經營者名稱為“高新區某床上用品經營部”。
此前,王女士已向美團和成都市高新區(西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該店現時為下線狀態。9月12日,澎湃新聞記者到前述地址探訪,發現這裡實為一家床上用品店。店主告訴記者,前幾日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突然上門調查,稱其“被投訴了”,自己還覺得“莫名其妙”。
“我跟蛋糕店一點關係都沒有。”店主稱,外賣平臺上的營業執照確實屬於自己,但他賣的是床上用品,沒有“食品經營許可證”。而王女士稱,成都市高新區(西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也告訴她,經査詢,該“床上用品經營部”未申請過該證。這意味著,這家名為“金冠蛋糕”的商戶盜用了床上用品店的地址和營業執照,而“食品經營許可證”則涉嫌偽造。
外賣平臺上一“影子蛋糕店”登記地址實際上是成都郫都區一家床上用品店,其老闆稱自己的營業執照被盜用了。
前述“麥甜坊蛋糕店”在外賣平臺上登記地址為成都市溫江區德全中街某處。澎湃新聞實地探訪得知,德全中街較為偏僻,多為居民自建樓房,而所涉門面開有一家客棧,並非蛋糕店。此外,該蛋糕店上傳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所有者為“溫江覓食零食鋪”,經營場所同為德全中街該門面,經營者為“雍圳”。客棧工作人員和隔壁商戶均稱,未曾聽說過“麥甜坊蛋糕店”和“溫江覓食零食鋪”,也不認識“雍圳”。
而在前述“皇冠蛋糕”所留地址“成都市溫江區柳浪灣北二街某處”,實為一家西點鋪,並未售賣蛋糕。9月12日,該西點鋪老闆陳帥(化名)向記者確認,這家“皇冠蛋糕”上傳到外賣平臺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為真,“都是我的”。
另一家“影子蛋糕店”則盜用了成都一家西點鋪的地址、執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
“這些人怎麼會有我的證照?”陳帥當即撥通了蛋糕店在外賣平臺上所留電話。起初,對方不知他的身份,面對質疑,堅稱“蛋糕店位於柳浪灣北二街”“全國各地都有分店”。“別說這些有的沒的了,你們用的是我的營業執照,還有我的食品經營許可證,趕緊給我取消了!”陳帥對此頗為生氣,失去了耐心。對方連聲答“好”,隨即掛斷電話。
陳帥“線上打假”很快收到實效。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9月13日,該“皇冠蛋糕”店在外賣平臺已呈下線狀態,相關資訊無從査詢。
前述“黛米蛋糕”店在餓了麼上的資訊顯示,其位於武漢經開區某社區附近,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上的地址一致,但這些證照屬於一家量販店,經營項目也並不包括裱花蛋糕。
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在其“商戶資訊”頁面還有一張門店照片,招牌上寫有“黛米蛋糕”幾個大字,留了一個電話號碼。記者撥通了該電話號碼,對方稱自己就是黛米蛋糕店老闆,但其店面位於山西太原,且自己沒在“餓了麼”上開店。也就是說,“餓了麼”上這家蛋糕店是冒牌的,不僅涉嫌盜用武漢一家量販店的證照,還直接使用了遠在太原的黛米蛋糕店照片,用以“偽裝”。
上述幾個案例或只是外賣平臺上“影子蛋糕店”亂象的冰山一角。記者在外賣平臺上隨機選擇了幾家疑似“跨城接單”的蛋糕店,發現它們上傳的證照,“經營者名稱”中有的是副食店、奶茶館,還有的是商貿公司,更有甚者,出現了“毛血旺餐館”。
一家同樣名為“皇冠蛋糕”的美團外賣商戶,其上傳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顯示,這家店位於成都市崇州市永和大道上,經營者名稱為“XX副食店”。澎湃新聞實地調查發現,該處確開有一家副食店,位置較為偏僻,僅由老闆娘一人打理,而她並不知道店面地址和相關證照是“何時、如何被人盜用的”。“可以肯定的是,我這裡不賣蛋糕。”老闆娘說。
“影子蛋糕店”應該如何監管
一名蛋糕行業內人士告訴澎湃新聞,部分熱衷於“轉單”的外賣商戶可以理解為“經銷商”,“他們只做線上商業包裝,引流後,直接就近安排合作製作點進行操作”;至於為何搜索結果中會出現幾百公里甚至上千公里外的商戶,“這或是外賣平臺搞的‘推廣通’,商家可以充值購買廣告位”。
“這些‘經銷商’本身不生產蛋糕,但可以跟有資質的生產單位建立合作,即從別人那裡買來產品,再賣給消費者。”該業內人士認為,“這應該是允許的”。不過,其顯然低估了這些所謂“經銷商”在“自我包裝和引導流量”時給市場帶來的混亂。
早在2018年6月,就有媒體報導外賣平臺上存在商戶“跨城接單後再轉單”的現象。彼時美團曾對此開展了專項整改,並對相關商戶進行處罰。但時至今日,此類現象卻在外賣平臺上並未禁絕,甚至出現盜用、偽造證照的情况。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以及協力廠商平臺均有明確規範。其中,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在自己的加工操作區內加工食品,不得將訂單委託其他食品經營者加工製作;且應當具有實體經營門店,並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得超範圍經營。
而作為網絡餐飲服務協力廠商平臺提供者,則應當對入駐商家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進行審查,登記其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及聯繫方式等資訊,保證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等許可資訊真實。
同時,外賣平臺發現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存在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並立即報告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嚴重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停止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
重慶周立太(成都)律師事務所陳紹坤律師告訴澎湃新聞記者,平臺有核准實體店的真實性義務,而且不僅僅是注册期前的核准,還應該不定期進行回訪,從源頭上减少套用商家的營業執照及食品衛生許可證等資訊。其次,平臺發現這種套用商家資訊的使用者要進行嚴厲處罰。
成都律師張德志也表示,這種情況,外賣平臺存在監管不力的問題,平臺類似於仲介,提供資訊牽線搭橋的,那麼在注册平臺外賣店的時候,審核程式應該是必須的。平臺既然從中賺取平臺費用,相應的,應當肩負保證平臺上的商家,至少在這些能表面審查的地方合規合法的責任。但如果是商家提供虛假證照欺騙平臺,通過平臺稽核,這個可能還涉嫌偽造公文印章的問題,嚴重的構成犯罪。
(記者何利權胥輝)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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