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生態公益林補償標準再提高,每畝每年最高補償1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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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南都訊記者夏嘉雯日前,15届155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2021-2025年廣州市生態公益林補償實施方案》,廣州市生態公益林補償標準將再一次提高。按照新標準,生態公益林損失性補償標準以平均每年1.2%增長幅度計算。到2025年,補償標準最高將達到168元/畝·年。補償提高惠及全市林農。花都區花山鎮福源村生態公益林面積11162畝,均為省級生態公益林,去年獲得補償118萬元,按照新標準2025年將多補償6萬多元。

南都訊記者夏嘉雯日前,15届155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2021-2025年廣州市生態公益林補償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廣州市生態公益林補償標準將再一次提高。按照新標準,生態公益林損失性補償標準以平均每年1.2%增長幅度計算。到2025年,補償標準最高將達到168元/畝·年。

實行分級補償補償標準五年調整一次

《實施方案》延續《2017-2020年廣州市生態公益林補償實施方案》對生態公益林的級別劃分,“按區位、分級別”進行生態補償。生態公益林補償等級分為三級,其中Ⅰ級生態公益林是指國家級生態公益林和國家級森林公園、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生態公益林範圍內的生態公益林;Ⅱ級生態公益林是指省級生態公益林以及除Ⅰ級包括的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以外的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範圍內的生態公益林;Ⅲ級生態公益林是指除Ⅰ、Ⅱ級以外的市級生態公益林。

根據廣州市近年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法,綜合考慮新冠肺炎疫情及其他綜合因素影響,參攷廣州市基本農田保護補貼實施情況,建立五年調整一次的補償機制。《實施方案》明確2021-2024年生態公益林損失性補償標準與2020年保持一致,以平均每年1.2%增長幅度計算,5年調增一次,2025年再統一提高補償標準:Ⅰ級生態公益林從159元提高到168元/畝·年,Ⅱ級生態公益林從106元提高到112元/畝·年,Ⅲ級生態公益林從85元提高到90元/畝·年。

建立管護經費動態調整機制

根據《廣州市生態公益林條例》“管護經費實行專項管理、專款專用”的規定和國有林場改革的要求,《實施方案》明確生態公益林管護標準仍分為國有林場、中南部地區(黃埔區、天河區、番禺區和南沙區)、北部山區(從化區、增城區、花都區和白雲區)三個檔次。

由於國有林場與中南部地區生態公益林的面積較小,人員配備比較充足,且管護經費的總資金相對來說更充足。囙此,第一、二檔次管護標準分別維持60元/畝.年、40元/畝.年暫時不變,第三個檔次的管護標準自2021年起新增至25元/畝.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2019年修訂)的規定和廣州市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意見,《實施方案》還提出取消森林管護區和管護區補貼,對原納入的森林、林木、林地,經其所有者、承包者或者經營者同意,由各區劃定區級生態公益林或直接納入市級以上生態公益林管理。

算筆賬

補償提高惠及全市林農。從化區良口鎮赤樹村瓦田寮經濟合作社的林農陳女士家有103畝自留山劃入國家級生態公益林管理,2016年拿到了8240元補償資金,去年標準提高後拿到了16377元。按照最新的補償標準,2025年她將能拿到17304元。花都區花山鎮福源村生態公益林面積11162畝,均為省級生態公益林,去年獲得補償118萬元,按照新標準2025年將多補償6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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