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這些官名除了封疆大吏,其他的都是清朝的正式的官名,基本上這些正式的官名都有固定的品級。
而封疆大吏指的比較籠統,清朝能稱為封疆大吏的官職比較多,有駐防將軍、總督、巡撫、提督。
清朝作為最後一個封建社會,他的官制也是在繼承了前朝的基本上,加入了自己的一些元素在裡面。比如清朝有八旗駐防將軍,清朝的尚書有滿漢各一人,這些都是清朝特有的。
首先我們來看一下,清朝的封疆大吏都有哪些。
封疆大吏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唐朝,說的是唐玄宗末年,陳鴻祖撰寫、描述皇宮內鬥雞的總管賈昌一生的《東城老父傳》,就描寫了安祿山是“封疆大吏”。
但是“封疆大吏”這四個字折開來看,“封疆”意思很簡單,就獲封疆土,從這兩個字我們看到的是分封制,但是分封制分給的是王。
也就是像周天子時期封疆土給宗親和功臣,形成了很多諸侯國。還有劉邦建立漢朝後又走了分封制的老路,大封劉氏子孫為王,王在封地都有獨立的自主權,這樣的制度,時刻威脅著中央的統治。
但是封疆大吏不同,它不止是封疆土,後面還帶了“吏”字,意思很明顯,封疆大吏指的是官吏,但是官吏品級和權力比較大,囙此被稱為“封疆大吏”,從這裡可以看出,封疆大吏再厲害也是皇帝的臣,要對皇帝負責。
雖然封疆大吏是皇帝派到地方管理國家的臣,但是如果臣的權力過大,皇帝肯定也不放心,會想著辦法制約臣下,沒有制約,就容易出事。
就像安祿山當年深受唐玄宗器重,被封為平盧、範陽(幽州)和河東三鎮節度使,權力很大,最後終於爆發了“安史之亂”。
唐朝的節度使,其實就是“封疆大吏”,也就是我們熟悉的藩鎮,從安史之亂後,唐朝的藩鎮就一直困擾著皇帝。
所以宋朝時,為了防止地方權力過大,像轉運使這樣的地方大員,並沒有一點軍權。宋朝的軍隊基本上都在中央,地方上的軍隊比較少,這就形成了“內重外輕”的境况。
並且宋朝皇帝接受了唐朝的教訓,節度使都成為了虛職,當然這樣問題又來了,武將被打壓,軍隊戰鬥力直線下降。
朱元璋建立明朝後,他採用了折中的辦法,給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軍隊配比,作為維護治安的手段,但是又不太多,這樣朝廷節省開支,還可以牢牢的控制地方。
清朝其實更特別,他自己起家靠的是八旗,後來又組建了漢人軍隊,也就是綠營兵。清朝把八旗一部分駐防在重要都市,看住地方的綠營兵,並且地方的大員,像總督和巡撫,讓他們互相不隸屬,這樣可以很好的相互制約。
其實就封疆大吏而言,唐朝的是節度使,宋朝的是轉運使,明朝前期的是布政使,後期是巡撫,清朝的是駐防將軍、總督、巡撫、提督。
清朝的駐防將軍,前面已經說了,清朝是靠八旗起家的,所以八旗兵是清朝的根本,清朝入關後,又用漢人組建了綠營兵。
清朝統一全國後,八旗兵的上三旗和下五旗一部分用來鎮守京師,下五旗大部分分駐全國重要都市。等到乾隆時期,基本上完成了全國重要都市的駐防,並且形成制度。
駐防將軍的品級很高,類似於現在的集團軍軍長,在清朝駐防將軍原來是正一品,後來到乾隆年間改為從一品,但是伊犁將軍和綏遠將軍仍然是正一品。
駐防將軍都是駐守比較重要的都市,所以和總督同省的概率很大,如果總督和駐防將軍同駐一省者,如會同奏事,以將軍領銜,實權雖不及總督,但地位高於總督。這說明,駐防將軍比總督地位高,也是封疆大吏。
總督,這個之前文章說的比較多了,清朝的總督其實就相當於建國初期的大區書記,軍政都管,並且管轄兩省或者兩省以上。
清朝的總督是正二品,但是都會通過加兵部尚書銜為從一品,加兵部尚書銜,就是為了讓總督有統兵權,並且可以管理同樣是從一品的提督。
巡撫是一省的軍政長官,清朝的巡撫是從二品,加兵部侍郎銜為正二品,巡撫也有統兵權,比如沒有總督的省,這樣這個省的全部綠營兵馬就要受到巡撫節制。巡撫還有自己的親兵,被稱為“撫標”。
並且巡撫和總督沒有明顯的隸屬關係,都是皇帝任命,並且都可以給皇帝上密奏。巡撫以下的官員,除了布政使和按察使要皇帝任命外,其他的像道員、知府、府佐貳(同知、通判)、知州、廳同知或通判、知縣等官吏,都是巡撫說了算。
所以清朝的巡撫權力也很大,總督雖然也有一定的權力,但是主要偏向於軍事,地方文官,基本上還是巡撫說了算。
提督在清朝是一省綠營兵的最高軍事長官,並且提督的品級很高,為從一品,相當於現在的省軍區司令員,可是提督地位比較尷尬。
首先提督要受到總督的節制,因為總督管的主要就是軍事,並且還是多個省的軍事,所以管理一個省綠營兵的提督,自然要受到總督管轄,當然總督只能管綠營,八旗駐防不受總督管轄。
其次,提督在巡撫面前也是小弟,因為隨著制度的不斷完善,提督的權力越來越小,巡撫的權力越來越大,這些都是皇帝為了防止提督有异心,用文官來壓制武將。
沒有設立總督的省份,如果有提督,這個提督就要受巡撫節制,並且即使這個省上面有總督,但是總督駐地不在這個省,那麼遇到突發情况,也是巡撫節制提督。所以到了清朝中期,提督的權力很小,領兵任主帥的都是總督或者巡撫。
最後再說一下知府和道臺。
知府,清朝的知府一般是從四品,明朝為正四品,知府管理一府的政令,總領各屬縣,凡宣佈國家政令、治理百姓,審决訟案,稽察奸宄,考核屬吏,徵收賦稅等一切政務皆為其職責。
知府其實就相當於現在的市委書記和市長,能當上知府的一般都是進士出身,也有少數的是舉人出身。
道臺,也就是道員,道員是省(巡撫、總督)與府(知府)之間的地方長官。很多人比較奇怪道員是什麼官呢?省和府之間是什麼級別呢?
其實這個很簡單,我們對比現在的官職就好理解了,道員在清朝是正四品,有密奏資格,比知府權力大。
道員的種類很多,專責者有督糧道或糧儲道,簡稱糧道;又有管河道和河工道,簡稱河道。
官則有的單設,多數為兼任。其他如驛傳道,海關道,屯田道,茶馬道等,一般由當地同品級官兼道員。
這些道員都是專門管理一樣,有的道員相當於現在的廳長,比如糧道相當於現在的糧食廳,還有巡警道和勸業道,類似於現在的公安廳和工商廳。
河道,就相當於管理運河的官員,級別也差不多是廳長。
另外除了這些專門管理一樣事務的道,還有分守道和分巡道,分守道一開始就是布政使的副使,首長錢谷,分巡道就是按察使的副使,首長刑事。
後來分守道和分巡道管理的內容都差不多了,其實道員就是省一級的衍生物,幫助省級官員管理地方的官員。
就拿清朝山東省來說吧!
山東省有濟東泰武臨道、兗沂曹濟道、登萊青膠道,每個道都管理好幾個州,實際上就相當於現在幾個市的市委書記。當然山東還有山東督糧道和運河道,這就是專門管理一項的事務設立的。其他省產鹽的地方,還有鹽道,和鹽運使差不多的職權。
清朝的知府高升的話,一般都會升任道員,道員就相當於布政使和按察使的副職,地位肯定高於從四品的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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