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蘭州·蘭州晨報訊(通訊員陳東强首席記者王蘭芳)生意人潘某在西藏做生意期間欠下13萬餘元外債未償還就返回老家秦安,9月12日,接到西藏法院協助查控函後,秦安縣警察局雲山派出所民警立即出動,於次日晚將拒不執行生效判决文書人員潘某控制。
潘某被控制
9月12日,西藏自治區比如縣人民法院執行人員來到雲山派出所,要求協助查控當地拒不執行生效判决文書人員潘某。據介紹,潘某系雲山鎮某村人,因在西藏自治區收購蟲草欠下13萬餘元債務,經西藏自治區比如縣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後,潘某拒不執行法定義務,並一直東躲西藏。雲山派出所接到比如縣人民法院協助查控函後,立即組織警力展開偵查,並會同法院執行人員前往潘某家中尋找,發現潘某家中大門緊鎖。經警察走訪調查得知,潘某自9月份以來在秦安縣某村租房居住。瞭解情况後,警察與法院執行人員找到潘某家屬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做思想工作,要求家屬規勸潘某主動歸案。9月13日21時許,潘某家屬主動聯系警察,表示願意配合警察及法院執行人員尋找潘某歸案。23時許,在家屬的極力規勸和配合下,最終在秦安縣興國鎮南小河橋下成功控制潘某。
現時,潘某已移送西藏自治區比如縣人民法院依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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