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700家藝人經紀公司註銷,律師:註銷並不能逃避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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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何這麼多經紀相關企業會註銷?是否會成為明星藝人逃避法律責任的捷徑?江蘇舜點律師事務所律師衡曉春表示,從法律角度說,若存在逃稅等違法行為,即使註銷也無法逃脫法律追責。8月31日,藝人賈乃亮的個人獨資工作室“藍山鼎譽新盛文化傳媒工作室”註銷。天眼查資料顯示,據不完全統計,我國有超過10000家藝人經紀公司,其中個人獨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占比高達99.6%。今年以來,已經有700餘家藝人經紀相關企業註銷,僅6月就超過100家。

隨著對娛樂圈最强監管的來臨,一大波藝人經紀相關企業紛紛註銷,其中不乏藝人名下的工作室。天眼查資料顯示,截至9月12日,今年已經有700餘家藝員藝人經紀相關企業宣佈註銷,其中,上海、浙江兩地的企業最多。

為何這麼多經紀相關企業會註銷?是否會成為明星藝人逃避法律責任的捷徑?

江蘇舜點律師事務所律師衡曉春表示,從法律角度說,若存在逃稅等違法行為,即使註銷也無法逃脫法律追責。

數據

年內700餘家藝人經紀相關企業註銷

8月31日,藝人賈乃亮的個人獨資工作室“藍山鼎譽新盛文化傳媒工作室”註銷。在此之前,憑藉《青春有你》出道的95後藝人虞書欣,也註銷了個人獨資的“永康虞書欣影視文化工作室”。此外,註銷工作室的還有龔俊、唐嫣、李現等一眾娛樂圈的藝員藝人。

天眼查資料顯示,據不完全統計,我國有超過10000家藝人經紀公司,其中個人獨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占比高達99.6%。今年以來,已經有700餘家藝人經紀相關企業註銷,僅6月就超過100家。

在藝員藝人宣佈註銷經紀相關企業的同時,國家對娛樂圈實施“最强監管”。國家電影局相關負責人強調,廣大電影從業人員要以此為戒,切實落實有關嚴格片酬和契约管理、規範納稅管道和稅收管理等要求,依法依規從事電影經營活動。中共中央宣傳部之前聯合多部門印發《通知》,要求加强對影視行業天價片酬、“陰陽契约”、偷逃稅等問題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進依法納稅,促進影視業健康發展。

在此之前,多名藝人出現違法、失德的行為。其中,90後女藝人鄭某在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報個人收入1.91億元,偷稅4526.96萬元,其他少繳稅款2652.07萬元。

疑問

當年為何會紮堆注册?

藝人工作室是指由藝員藝人成立或依託於明星藝人的個人工作室,是藝人經紀相關企業的一種形式。資料顯示,超10000家藝人經紀相關企業中,超4成註冊資本在200萬元以下,屬於小微企業。

△2016-2021藝人經紀相關企業註冊與註銷情况

藝人為何紮堆注册個人工作室?早在2016年,就有研究人員指出,藝人靠次級市場推動賺錢,已經成為一種行業現象。

“以往,藝人主要是與經紀公司簽合同,在獲取勞動報酬後與簽約公司、投資機構等按比例分成。”江蘇盛堃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經理範竹青表示,隨著影視、綜藝等的快速發展,藝人勞動的商品化程度也在提高,同時利益模式更加多元。“以電視劇為例,藝人對電視劇作品的影響力非常大。”範竹青告訴現代快報記者,在產生個人影響力之後,藝人更願意獨立出去,從而對個人資源和形象等有更多的自我掌控,也有了更多的權利與製片方等進行資源置換。所以,這就有了藝人工作室。

記者注意到,藝人工作室大多屬於個人獨資企業,根據相關規定,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由於藝人的影視作品報酬相對較高,若以個人名義獲取勞動報酬,稅率會更高,但按照工作室的經營所得納稅,稅率相對較低。此外,還有不少地區為吸引相關企業入駐,會提供一些政策扶持。

“政策扶持是前幾年的,比如霍爾果斯、浙江東陽等地區。”範竹青說,部分地區希望把相關產業打造成區域性產業,對藝員藝人注册工作室給予很多的扶持政策。但隨著行業發展,行業問題逐漸浮出水面,行業監管會更加嚴格。

如今又為何大批註銷?

一名業內人士認為,藝員藝人成立工作室就是為了少交稅。“注册工作室能將稅率控制在5%左右,這算是合理避稅,只要不違法,不造假,不搞陰陽契约,不接天價片酬,這樣的操作是被接受的。只是,今年以來,如此多的藝員藝人爭先恐後地註銷工作室,背後的目的值得思考。”

至於藝員藝人紮堆註銷工作室後能否回避相關稅務問題,一名法律界人士表示,在部分情况下是可以後續追責的。“稅務機關三年內不僅可以追繳稅款,還可以要求交滯納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5年;如果是主觀上就想少繳稅或不繳稅,且實施了相應的手段,這種情況不受期限限制,且需交滯納金。”該人士表示。

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和責任,藝員藝人也不例外。“偷逃稅務必將難逃法律的制裁,囙此設立工作室不再成為可以逃避責任的途徑,如經查證曾經確實存在主觀刻意偷漏稅的行為,即便註銷工作室,也終將接受嚴懲。”該人士說道。

說法

若有違法行為

註銷不能逃避法律責任

江蘇舜點律師事務所律師衡曉春表示,從法律角度來說,如果有類似偷稅、漏稅等行為,若查證屬實且數額較大,可能涉嫌構成危害稅收征管罪。

衡曉春稱,逃稅行為表現為納稅人通過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不列或少列收入等。即便工作室註銷,仍可依法追究相關自然人的法律責任。

逃稅漏稅會受到怎樣的處罰?衡曉春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那麼,該如何治理藝員藝人涉稅問題,肅清圈內逃稅漏稅的亂象?此前,《人民法院報》曾提出四點建議:首先加大征管稽查力度。稅務機關在對影視從業人員依法納稅情况進行充分評估調查的基礎上,須强化風險防控分析,依法從嚴查處逃稅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稅務機關工作人員怠於履職或失職的,嚴格追究稅務機關工作人員失職責任。

藝員藝人之所以開設個人工作室,究其根本在於其“天價片酬”,所以業界應規範購播行為,維護影視行業的健康發展,嚴禁播出機构以藝員為唯一議價標準。規範收視數據應用行為,嚴禁將收視率作為購買影視作品價格的唯一依據,不得以收視率作為評估影視劇優劣的唯一標準。

除此之外,要乘上大數據平臺的快車,建立人工處理與智慧處理相結合的大數據稅收征管資訊平臺,將藝員各種收入、財產資訊納入其中。例如銀行交易記錄、股票交易、不動產登記、機動車登記等資訊,通過採集、分析、利用涉稅資訊,破解稅收征納雙方信息不對稱難題,提高稅法遵從度和稅收徵收率。

最後,若要根除圈內逃稅“潛規則”,一方面是織密稅收刑事法網,嚴格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公安部涉稅犯罪的立案標準的規定,即使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在公安機關立案後再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或者接受行政處罰的,仍應追究刑事責任。另一方面是完善稅收制度及相關配套措施,構建法律稅務綜合體系,對演藝人士等高收入群體,作為稅收稽抽查重點,將藝員逃稅漏稅行為記錄到個人信用報告。

來源:現代快報+/ZAKER南京

編輯:崔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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