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律師被槍殺案後:為農民工討薪者,不可使其凍斃於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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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湖北一律師在執業過程中不幸遇害身亡。司法檔案載明,受害人薛律師生前與犯罪嫌疑人雷某的交集,只有在其代理的四起民事案件中。這四起民事案件均為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薛律師是對方的代理律師。為了幫助幾比特農民工討薪,薛律師向法院提起訴前財產保全,法院對保全申請予以認可,遂凍結、查封了雷某名下公司及其個人的銀行存款和等值財產。為眾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凍斃於風雪。

近日,湖北一律師在執業過程中不幸遇害身亡。因對民事案件中自己房產被法院強制拍賣不滿,兇手(對方當事人)酗酒後持槍將律師打傷後逃逸。

司法檔案載明,受害人薛律師生前與犯罪嫌疑人雷某的交集,只有在其代理的四起民事案件中。這四起民事案件均為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薛律師是對方的代理律師。

為了幫助幾比特農民工討薪,薛律師向法院提起訴前財產保全,法院對保全申請予以認可,遂凍結、查封了雷某名下公司及其個人的銀行存款和等值財產。後來雷某敗訴,便對幫助農民工的薛律師產生不滿,才導致了如今的慘案。

為眾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凍斃於風雪

為自由開道者,不可令其困厄於荊棘。

時至今日,光天化日之下竟然發生槍擊案,此事也讓很多網友紛紛為正義發聲,呼籲嚴厲懲罰兇手。

但是和殺醫案、殺妻案和殺法官新聞下麵的評論一樣,諸如“受害者過錯論”“律師吃完被告吃原告”非常之多,甚至有評論說雷某的行為是“為民除害”,著實讓人齒寒。

不可否認,任何一行都確實存在一些專業能力和綜合能力不够的人員,律師行業也是,但不能囙此就一棍子打死所有的律師。

“律師幫壞人辯護,這種錢都收,活該被罵”。

律師為人辯護,不是因為律師認可他的所作所為。

而是因為民定的法律,認可公民獲得辯護的平等權利。

律師維護法律,是因為相信法由民定,民意即公平,民意即正義。

倒不乞求這份信任得到額外的善待,只求基本的理解和尊重。

何况如今被資本家殘忍殺害的薛律師,還是一位在法律援助崗位上工作的律師,一比特以實際行動為農民工討薪,為弱勢群體爭取公義的法律工作者。

我們相信,99.9%的當事人都是理智的人,能够理性接受判决結果,哪怕是對自己不利的結果。更何况,在案件審理的過程裏,律師、法官都會提前向當事人作出一些判斷,提前告知訴訟風險。

但是,畢竟還有那0.1%的人。他們的想法是:只要自己滿意就是對的,只要自己不滿意所有人都是敵人。

可笑的是,這種人殺害的是律師,但是將來某一天在法庭上為他辯護的還是律師。

最後,但願這只是一個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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