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喪葬撫恤金政策發生新變化,由過去各省執行不同標準同步過渡到全國政策、基數、計算管道統一。近日,一比特企業職工對喪葬撫恤金執行新標準有留言,總感覺新辦法標準比老辦法撫恤金標準降低了,擔心越改越少,什麼情况呢?
社保
根據人社部、財政部出臺的喪葬撫恤金改革細則,我們很容易看出,一是喪葬撫恤金標準新辦法高於各省老辦法的;二是在企業在職與退休人員中,實際上,有2類人員影響較大。
喪葬撫恤金待遇降低了嗎?
我細讀新辦法細則,覺得新的喪葬撫恤金改革是增量改革,待遇總量只增不降,確保老辦法向新辦法平穩銜接過渡,我們企業職工不用擔心喪葬撫恤金待遇降低,為什麼這麼說呢?
原因在於三點:一是從定額標準向掛鉤調整過渡,建立與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協調的調整機制;二是城鎮月人均可支配收入通常大於多數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准,比如說安徽省2020年月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3286.83元,大多數退休人員養老金低於這個標準;三是城鎮人均可收入大於社保最低繳費基數。
養老金
所以說,喪葬費為2個月的城鎮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撫恤金與城鎮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繳費年限、養老金領取時間進行掛鉤調整,總體上待遇是提高的。換句話說,與各省老辦法對比,可能存在一項待遇降低了,另外一項待遇反而提高的現象,但疊加喪葬費和撫恤金2項待遇後,總量比老辦法只增不降的。
哪些人影響最大呢?
考慮到在職與退休人員喪葬費均為2個月標準,我們從撫恤金標準進行深度分析,有2類人員影響較大。一個是繳費年限長的在職人員,多領些撫恤金待遇;另一個是領取養老金時間較長的退休人員,少領些撫恤金待遇,下麵具體分析2類人員撫恤金待遇標準,希望能幫助大家理解新辦法細則。
(一)繳費年限長的在職人員多領:新辦法規定,企業在職人員繳費年限越長,撫恤金領取月數越高,繳費年限達到30年以上的,發放月數為最高24個月。實際上,24個月是每個省實施職工撫恤金制度以來領取的最高月數,高於事業單位人員領取月數,低於公務員領取月數,也就是說,新辦法提高領取月數的上限。
舉個例子,江蘇省2020年城鎮月人均可支配收入4425.17元,繳費年限30年在職人員,2021年9月死亡。則領取月數24個月,撫恤金金額=24×4425.17=106204.08元,喪葬費金額=2×4425.17=8850.34元。
(二)領取時間長的退休人員少領:新辦法規定,企業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越長,撫恤金領取月數越低,最低為9個月。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的年限+15年≥繳費年限,領取月數為9個月,也就是說,新辦法限制領取月數的下限。
社保卡
舉個例子,江蘇省2020年城鎮月人均可支配收入4425.17元,繳費年限20年,領取養老金時間5年,2021年9月死亡。則領取月數9個月,撫恤金金額=9×4425.17=39826.53元,喪葬費金額=2×4425.17=8850.34元。
總之,9月起,職工喪葬撫恤金標準發生新變化,總體上,新辦法標準高於各省老辦法標準,確保新老辦法銜接過渡,我們職工不用擔心喪葬撫恤金標準會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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