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公開審理一起15人涉黑案,職務侵佔款額高達880餘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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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9月13日上午,吳忠市利通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吳忠市利通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馬某某等15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尋釁滋事、催收非法債務、敲詐勒索、開設賭場、賭博、職務侵佔、非法拘禁、妨害作證、搶劫、洗錢一案進行了遠程視頻公開開庭審理。

9月13日上午,吳忠市利通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吳忠市利通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馬某某等15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尋釁滋事、催收非法債務、敲詐勒索、開設賭場、賭博、職務侵佔、非法拘禁、妨害作證、搶劫、洗錢一案進行了遠程視頻公開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馬某某自1982年以來屢次實施違法犯罪,並在此過程中形成了較大惡名,青銅峽地區兩勞釋放人員、社會閒散人員均公認其為混社會的“大哥”。2013年12月,被告人馬某某刑滿釋放後,陸續與本案被告人楊某甲、楊某乙、宋某某、蒯某某、張某某、肖某某、豐某某相識結交,通過有組織的實施開設賭場、隨意毆打他人、暴力催收非法債務、侵佔西一礦財產、插手經濟糾紛、替組織成員擺平事端等多起違法犯罪行為,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馬某某為組織者、領導者,以被告人楊某甲、楊某乙、宋某某、蒯某某為積極參加者,被告人肖某、豐某某、張某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截至案發,被告人馬某某組織、領導下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共實施多起尋釁滋事、催收非法債務、敲詐勒索、開設賭場、職務侵佔、賭博違法犯罪活動,累計參賭人員達千餘人次、致使多人受傷、職務侵佔款額高達880餘萬元。該組織影響力大、惡性程度深,嚴重損害了人民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嚴重擾亂了青銅峽地區社會治安並對該地區開設賭場的違法行業形成了非法控制。

為依法充分保障訴訟參與人的各項訴訟權利,吳忠市利通區人民法院於2021年9月8日召集公訴人、辯護人就案件的非法證據排除、訴訟權利保障等事項召開了庭前會議。

該案庭審預計持續5天,控辯雙方將圍繞指控的犯罪事實展開舉證、質證與辯論,對案件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及量刑情節發表意見。被告人家屬及公安幹警代表旁聽了庭審。現時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來源:吳忠市利通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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