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一男子留朋友喝酒對方卻急著回家一怒持刀傷人!賠十五萬判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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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比如說遼寧法庫的趙某。他和朋友孫松(化名)一起喝酒後,又留孫松繼續喝酒。孫松卻急著回家。一怒之下趙某持刀傷人,將孫松多處捅傷。2021年9月,趙某在賠償15萬元後,因故意傷害罪被判緩刑。法庫縣法院審理認為,趙某犯故意傷害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認罪認罰,依法予以從輕處罰。近日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對於某些人而言,喝酒之前他是地球人,喝酒之後地球是他的。比如說遼寧法庫的趙某。他和朋友孫松(化名)一起喝酒後,又留孫松繼續喝酒。孫松卻急著回家。一怒之下趙某持刀傷人,將孫松多處捅傷。2021年9月,趙某在賠償15萬元後,因故意傷害罪被判緩刑。

趙某家住遼寧法庫。他和孫松系同村村民,二人系朋友關係。

2020年6月16日下午13時30分,二人與村民徐某在孫松家喝酒。酒後,孫松將趙某送回家中,趙某留孫松繼續喝酒,因孫松著急回家引起趙某不滿,二人便發生爭執,趙某用尖刀將孫松後背紮傷一處、前胸紮傷兩處。

經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孫松左側乳頭下方穿透創評定為輕傷二級;左側背部穿透創評定為輕傷二級;左側血氣胸評定為輕傷二級;左乳頭上方裂創評定為輕微傷。

2020年7月17日,趙某與被害人孫松達成賠償協定,向孫松賠償醫療費等各項經濟損失共計150000元,孫松對其表示諒解。

法庫縣法院審理認為,趙某犯故意傷害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認罪認罰,依法予以從輕處罰。近日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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