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
新沂市民吳先生致電
他在北京現代徐州達康4S店
剛提的現代ix35 SUV新車,
第二天駕車時就多次出現熄火現象。
4S店檢測後發現感測器出現問題,
需要更換,
但更換過程中不能保證是否會動發動機。
吳先生認為新車才買幾天,
如果要動發動機就要求換新車,
雙方未達成一致。
車主:新車買來幾天多次熄火
據吳先生介紹,9月2日下午,他在銅山新區北京路上的北京現代徐州達康4S店交了12.28萬元後,辦齊了相關提車手續,將這輛現代ix35 SUV新車開回了新沂市。沒想到9月3日早上吳先生駕車上班途中,車輛多次出現熄火現象。“大約三四公里的路程中,車輛竟熄火3次。起初我以為是新車沒磨合好,但下午下班途中,車輛又發生了2次熄火,我才意識到可能是車輛出現了問題。”
隨後,
吳先生聯系了該4S店的銷售負責人,
對方建議他先就近進行檢測,
如果有問題,
可以到該4S店進行處理。
9月4日,吳先生將車輛送到新沂市一家汽貿店進行檢測。“在開往汽貿店的路上,這個車又出現3次熄火。但汽貿店第一次試車過程中,車輛沒有發生熄火現象。我在檢測平板上看到顯示‘四缸失火’,後來我就把車放在這家汽貿4S店裡。”
9月5日,新沂市這家汽貿店工作人員再次試車,不到2公里的路程,車輛出現四五次熄火現象。“工作人員檢測了車輛,說發動機疑似出現問題,建議我前往購車4S店進行處理。”後在吳先生的要求下,北京現代徐州達康4S店將車從新沂市拖到銅山新區。
4S店:檢測出發動機故障燈亮
當天下午3點左右,吳先生和車輛到達4S店。初步試車後,4S店並未發現車輛有熄火現象,維修師傅要求拆發動機進一步進行檢測,遭到吳先生拒絕。吳先生表示,這是才買幾天的新車,動發動機會導致車輛貶值,如果要動發動機,就要給他換新車。但雙方未達成一致,吳先生將車放在4S店,人回到了新沂。
9月6日下午,記者聯系了該4S店售後維修人員李先生,李先生表示,吳先生的車輛在店內試車時並未發現熄火現象,但檢測出發動機故障燈亮,廠家給出的意見是VVT感測器出現問題,需要更換感測器,但更換感測器過程中無法保證不會動發動機。
“雙方沒達成一致,車輛還放在4S店。”李先生說,如果吳先生不同意,他們也不會修車。對於吳先生提出的動發動機就得換新車的要求,李先生表示,車輛並未達到“三包”規定的退車、換車標準,所以4S店暫不能滿足其更換新車的要求。
律師:建議協商解决,協商不成再訴訟
對此,江蘇帝伊律師事務所張玉龍主任說,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現產品品質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發動機、變速器。
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費者選擇更換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更換或退貨:
(一)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後,或者發動機、變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品質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發動機、變速器與其主要零件更換次數不重複計算;
(三)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品質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根據上述規定,結合本案實際情況,如果確定發動機出現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發動機,但現時要求換車或退車尚不具備條件。”張主任說,建議消費者與經營者協商解决,如果協商不成,可以依法向各級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請求調解解决,也可以依法向品質技術監督部門等有關行政部門申訴。雙方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决或者協商、調解無法達成一致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徐報融媒記者孟麗實習生常慧茹
圖片和視頻由消費者提供
編輯張渝浚責編王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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