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有網友視頻爆料,在南京市雨花臺區的山姆會員店內,一男子失手打碎了一瓶茅臺酒。目擊者稱,這瓶茅臺價值33800元。
到底真實情况如何?
在網上熱傳的視頻中,一名男子在酒水貨架前,脚邊是一片酒瓶碎片,酒已經灘灑一地,男子手中還拿著酒水包裝。
視頻中有一段同期聲顯示,這瓶酒是33800元一瓶的茅臺酒。在視頻評論區中,視頻發佈者回應稱,他看著大叔把盒子打開,拿出酒來,然後手滑了。
9月6日上午,記者來到山姆會員商店,看到了視頻中的酒水貨架。導購解釋,顧客打碎的那一款茅臺酒,標價為5280元,“酒水的標價是在擺放位置的上方,拍視頻的人可能看錯了,誤以為是3萬多的酒。”
記者觀察發現,在被打碎的茅臺酒的上方,標價顯示“5280元”,下方的一張標價確實為“33800元”,不過是另一款茅臺酒。記者嘗試打開這款5280元的茅臺酒,發現確實能拆開包裝,拿出酒瓶。
△男子打碎的茅臺酒價格標籤在上方,為5280元
店方有責任嗎?
網友吵翻了
此事在網上也引起了熱議,有網友表示這種高檔商品不應該放在這種普通貨架上,同時量販店方要有相關提醒。
也有網友認為:自己碰撞掉的不應該怪量販店,既然打壞了就應該賠償,這是最基本的道理。
山姆會員商店相關負責人表示,打碎的茅臺酒不是網傳的“33800元”,而是“5280元”,他們已經第一時間和顧客協商處理,雙方達成一致,“至於協商具體情況,不方便透露。”
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第37條規定:飯店、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如消費者的原因導致對方受到損失,消費者需要賠償,如量販店擺放不合理,消費者可以要求量販店承擔部分責任。
綜合現代快報、瀟湘晨報、微博網友
視頻金潔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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