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從市城鄉建設局瞭解到,《沈陽市建設工程事故處置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已正式下發。《預案》建立健全了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機制,規範了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將及時有效地預防、控制和處置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據介紹,《預案》將建設工程安全事故依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共分為四級:I級(特別重大事故)、Ⅱ級(重大事故)、Ⅲ級(較大事故)、Ⅳ級(一般事故)。
市城鄉建設局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處一級調研員白利國說,“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應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市、區兩級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應定期研究建設工程安全事故預防、應急準備和應急處置工作,建立資訊監測與上報機制,建設工程參建各方要强化重大危險源的識別和監控,及時上報事故信息。當事故達到較大事故(Ⅲ級)以上標準時,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協調各專業處置力量奔赴事故現場,指揮開展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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