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此地警方發佈重要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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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敦化市警察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在偵辦“吉林省普泰股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延邊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過程中,主要犯罪嫌疑人國某已於2021年9月2日被敦化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因疫情特殊時期,按照相關規定,為方便工作,望相關投資者來我大隊之前提前電話告知,並按照接到通知的規定時間到敦化市警察局經偵大隊配合調查取證。

關於吉林省普泰股權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延邊分公司涉嫌非法

吸收公眾存款案通告

通告

近日,敦化市警察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在偵辦“吉林省普泰股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延邊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過程中,主要犯罪嫌疑人國某已於2021年9月2日被敦化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準予逮捕。

辦案部門通過偵查現已獲取大部分投資人員投資資訊,為查清案件事實,最大限度的挽回投資者的損失,現通告如下:

凡在吉林省普泰股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延邊分公司投資的人員(尚未向公安機關登記並提交材料或已經進行登記但資料不全的),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及投資和返利時使用的銀行卡影本,銀行卡交易流水(時間從第一筆投資開始至2019年末最後一筆返利)、契约和協定影本(全部複印),要求以上相關材料必須本人簽字及按捺手印,從即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1:00,下午1:30至4:30,到敦化市警察局經偵大隊登記資訊、遞交上述材料、核實情况。案件善後處理以有效登記為准,逾期未進行登記,視為自動放弃權利,提交證據資料不全,導致無法核實報案內容真實性,產生的法律後果自行承擔。

因疫情特殊時期,按照相關規定,為方便工作,望相關投資者來我大隊之前提前電話告知,並按照接到通知的規定時間到敦化市警察局經偵大隊配合調查取證。

在偵辦案件期間投資人逾期未到公安機關協助調查的,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自行承擔,望相互轉告。

特此通告

連絡人:

敦化市警察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0433-6570183。

祖警官:18004333909

顧警官:18043302070

敦化市警察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2021年9月7日

來源:敦化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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