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自治區司法廳將稽核確定的81個自治區級行政執法主體名單以公告管道向社會公佈。
據介紹,為加强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管理,規範、保障和監督行政執法部門依法履職,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决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安排部署,在機構改革後各單位自查的基礎上,自治區司法廳對照機構改革後政府工作部門“三定”規定,結合“權責清單”全面梳理自治區本級機构性質、執法主體類別和執法領域類型等基本情况,重點稽核行使的行政執法權是否具有法定依據,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是否現行有效,委託執法手續是否完備、許可權是否清晰。現時,梳理稽核通過自治區本級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行政機關44個、自治區本級法律法規授權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組織23個、中央駐寧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部門14個。
此次,自治區司法廳就梳理稽核出的自治區本級行政執法主體公告在自治區各部門書面徵求了意見建議,共收到來自39家組織的2條意見建議,司法廳經過認真核查,全部採納。(寧夏日報記者馬忠)
81個自治區級行政執法主體名單
一、自治區本級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行政機關(44個)
1.自治區檔案局
2.自治區新聞出版局(自治區版權局)
3.自治區電影局
4.自治區互聯網資訊辦公室
5.自治區國家保密局
6.寧夏密碼管理局
7.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自治區能源局)
8.自治區教育廳
9.自治區科學技術廳(自治區外國專家局)
10.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自治區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
11.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自治區宗教事務局)
12.自治區公安廳
13.自治區民政廳
14.自治區司法廳
15.自治區財政廳
16.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17.自治區自然資源廳
18.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19.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21.自治區水利廳
22.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23.自治區商務廳
24.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自治區文物局)
25.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自治區中醫藥管理局)
26.自治區退役軍人事務廳
27.自治區應急管理廳
28.自治區審計廳
29.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廳(自治區知識產權局)
30.自治區廣播電視局
31.自治區體育局
32.自治區統計局
33.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自治區金融工作局)
34.自治區人民防空辦公室
35.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36.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
37.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38.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
39.自治區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40.自治區公安廳交通管理局
41.自治區公安廳森林警察局
42.自治區公安廳石油警察局
43.自治區公安廳機場警察局
44.寧夏寧東能源化工基地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自治區本級法律法規授權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組織(23個)
1.自治區價格認定中心(自治區價格監測中心)
2.寧夏教育考試院
3.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4.自治區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監督局
5.自治區纖維質量監測中心
6.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
7.自治區唐徠渠管理處
8.自治區西幹渠管理處
9.自治區惠農渠管理處
10.自治區漢延渠管理處
11.自治區渠首管理處
12.自治區秦漢渠管理處
13.自治區鹽環定揚水管理處
14.自治區七星渠管理處
15.自治區固海揚水管理處
16.自治區紅寺堡揚水管理處
17.寧夏賀蘭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18.寧夏羅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19.寧夏哈巴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20.寧夏雲霧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21.寧夏沙坡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22.寧夏南華山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23.寧夏森林病蟲防治檢疫總站
三、中央駐寧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部門(14個)
1.銀川海關
2.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
3.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寧夏局
4.自治區郵政管理局
5.自治區氣象局
6.自治區地震局
7.自治區煙草專賣局
8.寧夏煤礦安全監察局
9.自治區通信管理局
10.國家統計局寧夏調查總隊
11.中國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
12.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寧夏監管局
13.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寧夏監管局
14.自治區消防救援總隊
(來源:寧夏日報用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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