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黑老大”陳鴻志死緩背後:341處房,斂財8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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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山西“惡霸”陳鴻志的惡劣行徑,相比影視演繹有過之無不及。此外,涉案的山西淩志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和柳林縣孟門運銷有限公司,則被判處罰金共計40.4億元,且對陳鴻志團夥聚斂約80億元財物及收益,依法追繳及沒收。

一個人能罪惡到何種程度?山西“惡霸”陳鴻志的惡劣行徑,相比影視演繹有過之無不及。他不僅為奪下礦場,率數十名手下打死人後拋屍,聲稱願拿一個礦的資金擺平,還因縣委書記將事情辦砸,當眾扇其耳光,甚至是對未滿足自己條件的人,進行挖祖墳報復。

不過,這些令人髮指的罪惡,均已成為過去。

惡魔的“假善”面孔

瘋狂斂財高達80億,騙貸近600億

據山西高院官微報導,山西省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陳鴻志等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山西淩志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和柳林縣孟門運銷有限公司,犯非法採礦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等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法院認為,陳鴻志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強迫交易罪、窩藏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搶奪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非法採礦罪、騙取貸款等數罪並罰,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70多位被告人,則分別判處一年零二個月至無期不等刑罰。

此外,涉案的山西淩志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和柳林縣孟門運銷有限公司,則被判處罰金共計40.4億元,且對陳鴻志團夥聚斂約80億元財物及收益,依法追繳及沒收。

審理查明,自2005年以來,陳鴻志等人以開辦公司等管道“以商養黑”,實施違法犯罪活動,並形成以陳鴻志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此後再“以黑護商”,攫取巨額利益。

在此期間,陳鴻志黑惡勢力作案百餘起。其中實施故意傷害6起,實施尋釁滋事11起,實施非法拘禁17起,並以此在當地形成強悍威懾力。陳鴻志還盜采相鄰企業煤炭資源,價值高達40億餘元,並長期通過虛構契约及發票,騙取多家銀行近600億貸款。

諷刺的是,陳鴻志還熱衷於公益事業,並囙此獲得諸多榮譽,如2006年度“山西省優秀企業家”、“山西省社會扶貧先進個人”等。汶川地震時,陳鴻志還以公司名義,捐贈100萬元現金和物資。甚至有文章稱其投資數十億元修路,資助教育。

從企業家到劊子手

出身貧寒經商逆襲,為奪礦場打死人後拋屍

1975年,陳鴻志生於山西省柳林縣孟門鎮李家塔村,父親是一名鐵匠,姐姐陳富香大他4歲。不過,出身寒門的陳鴻志,從小不愛讀書。

1999年左右,陳鴻志創建星火石料廠,該廠擴建後改名為星火建材有限公司,讓陳鴻志賺到第一桶金。說起為何創業,陳鴻志講過這樣一個故事,“我曾在桑拿中心給人擦皮鞋,姐夫錢包丟後姐姐懷疑是我偷的,這事讓我覺得窩囊,要闖出一番天地。”

2003年,28歲的陳鴻志憑藉山西煤炭經濟的高速發展,注册成立柳林燎原商貿公司,開始涉足煤炭業,僅一年就承包起5座煤礦,並賺得盆滿缽滿。到此為止,陳鴻志的標籤似乎仍是一比特勤懇致富的企業家形象。

直到2005年,陳鴻志正式組建山西淩志能源投資集團公司。又在兩年後,將資本觸手再度向外擴張,但在此期間,陳鴻志的手段開始變得殘忍。

據《中國新聞周刊》此前報導,陳鴻志在强買麻塔則煤礦時便發生命案。2007年10月,陳鴻志假借修路之名,將通往該礦的道路挖斷,致使礦場停產。在得到該礦後,陳鴻志提出連並庫存的數萬噸原煤一起買下,但因價格關係多次與所有者商議未果。

同年12月30日,麻塔則礦場一買主與其司機等人去煤礦驗煤,但司機在返程中遭到陳鴻志數十人毆打,並導致當場死亡。隨後,該司機被扔下30多米的深溝拋屍。事發後,陳鴻志公開表示,願拿出一個礦的資金擺平。在陳鴻志躲藏一段時間後,事件最終不了了之。

罪惡的資本版圖

對手下“賞罰分明”,擁300多處房產8家公司

2009年,山西省煤炭企業進行兼併重組,陳鴻志已擁有龐大的資本版圖。

據公開資料顯示,當時的淩志集團共擁有4座主體煤礦、4座洗煤廠、1座名為燎原商厦的綜合購物商厦,1座名為煤炭大酒店五星級飯店,1所名為成家莊示範國中的全日制省級示範學校,1個大型印刷廠,以及占地1152畝的綠色生態農業園區。

實際上,陳鴻志黑惡勢力能做到這個地步,與其辦事“賞罰分明”的“兩面”性不無關係。

2018年8月,一篇名為《陳鴻志涉黑團夥41條犯罪線索》的文章在網上流傳。發帖人稱,陳鴻志以賄選、暴力威脅等手段,控制以孟門鎮為主的柳林縣西北片多個鄉鎮的農村選舉。

據當地流傳,陳鴻志用金錢收買柳林縣的時任縣委書記王寧,因事情辦砸,陳鴻志當眾扇其耳光。此外,山西省呂梁市柳林縣成家莊鎮原黨委書記陳秋平稱,因自己未滿足陳鴻志無理要求,遭到祖墳被挖的惡意報復,並被迫辭職。

對於那些“能辦事”的手下,陳鴻志往往重金獎賞。柳林縣一比特企業家曾表示,陳鴻志對手下“不薄”,很多人願意為其賣命,甚至不惜遭受牢獄之災。此前,有個打手出事後,陳鴻志便給其妻兒每月5000元的生活費,還為其在柳林縣城買下一套200平方米的房子。

也正囙此,陳鴻志不斷積累著罪惡的資本。他不僅在北京與太原擁有341處房產,估價超過50億元。據天眼查顯示,陳鴻志名下還有8家公司。以至於辦案人員感歎道,“這個財富帝國,都是受害人的血和淚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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