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OS攻擊支付寶,峰值累計5.84T:判1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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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經查,支付寶(中國)網路技術有限公司屬下的螞蟻金融公司,於2020年10月17日2時45分許至當日4時15分許,有24個IP遭受DDOS攻擊,峰值累計5.84T,影響螞蟻金融公司側互聯網閘道服務入口的運行,攻擊服務器所使用的IP地址歸屬深圳市龍崗區阪田街道。吳某某犯破壞電腦資訊系統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

2020年9月,吳某某在深圳市龍崗區住處,花費價值33800元的比特幣購買goeli***.cc和stres*** .net兩個攻擊平臺的服務,同時吳某某通過外網購買8臺服務器,建立xd***.vip攻擊平臺,通過使用TG惡霸-XDDOS機器人下達攻擊指令實施DDOS網絡攻擊,通過在Telegram自帶聊天平臺散發廣告並聯系客戶。

犯罪嫌疑人趙某(另案處理)為其平臺客服,負責聯系客戶和收款,犯罪嫌疑人吳xx、鄧某(均另案處理)是吳某某下線,吳xx、鄧某為吳某某發展客戶,吳某某將部分TG惡霸-XDDOS機器人帳號交給吳xx、鄧某使用,倆人幫助客戶實施網絡攻擊的收款匯入吳某某支付寶商用帳號,吳某某給吳xx、鄧某適當分成,通過其公司商戶支付寶帳號(chuangfu******@163.com)進行收款的,獲利2萬餘元人民幣。

經查,支付寶(中國)網路技術有限公司屬下的螞蟻金融公司,於2020年10月17日2時45分許至當日4時15分許,有24個IP遭受DDOS攻擊,峰值累計5.84T,影響螞蟻金融公司側互聯網閘道服務入口的運行,攻擊服務器所使用的IP地址歸屬深圳市龍崗區阪田街道。在本次攻擊事件的防禦中,其中3個香港IP的攻擊流量超過IDC內部防護能力,調用了三次雲堤海外黑洞服務,每次2000元,共計資損6000元。以上遭受攻擊是吳某某等人的攻擊平臺所為。

另查,本案審理過程,被告人家屬代其退贓人民幣一萬元。

法院裁决:

吳某某的行為構成破壞電腦資訊系統罪。其具有認罪認罰、部分退贓從輕處罰情節。另吳某某系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公訴機關出具的量刑建議後,被告人進行了部分退贓,對該量刑建議本院予以調整。

判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判决:

吳某某犯破壞電腦資訊系統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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