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發展改革委印發了《關於支持首都功能核心區利用簡易樓騰退建設綠地或公益性設施的實施辦法》。現將政策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為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劃和首都功能覈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深入推進都市更新,加快推進簡易樓騰退改造,改善居民居住環境,提升都市發展質量,根據《關於推動减量發展若干激勵政策措施》(京發改〔2019〕1863號)和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專案管理相關法規,市發展改革委研究製定了本實施辦法。
二、主要考慮
首都功能覈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指出,推進簡易樓騰退改造。製定本實施辦法,將有力推進簡易樓騰退建設綠地或公益性設施項目,促進首都功能覈心區减量發展、綠色發展和宜居水准的提升。
三、適用範圍和基本要求
本實施辦法適用於首都功能覈心區範圍內利用簡易樓騰退建設綠地或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公益性設施的項目。項目應當符合首都功能覈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經所在區政府確定為重點實施專案。項目實施主體明晰。項目應當立項、規劃等手續齊備。項目應當已完成騰退搬遷簽約。項目騰退後空間利用方案明確。
四、主要內容
本實施辦法共14條,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第一條至第三條,明確製定目的、適用範圍、工作內容等。第四條至第五條,明確對申報項目的基本要求和資金支持管道。
第六條至第七條,對專案申報流程作出具體規定。
第八條至第十一條,對各相關組織的職責進行明確。
第十二條至第十四條明確本辦法支持政策與市級其他補貼優惠政策原則上不重複享受,以及執行日期、解釋權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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