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教師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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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海滄法院認為,被告人熊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款,其中既遂金額為人民幣110800元,未遂金額為人民幣5000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綜合考慮熊某有自首、賠償諒解、認罪認罰等情節,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孟女士稱,2018年5月27日和2018年7月2日,她被一名叫黃某惠的女子以辦理小孩入學的管道被詐騙40000元人民幣。

為了讓孩子上個好學校

各位家長真是操碎了心

近年來

有些騙子就瞄上這一“市場”

冒充起“關係戶”……

如果這名騙子還是一名教師

那真是防不勝防啊!

熊某是廈門一所小學教師

為償還高利貸、信用卡賬

以賣學位為由

騙取學生家長錢財110800元

這不

騙得越好判得越早!

海滄區人民法院的判决來了!

事情是這樣的……

2019年7月至8月期間,被告人熊某在廈門海滄區某村附近,利用其為廈門市某小學教師的身份,謊稱可以幫助讓孩子到自己任教的廈門某小學就學

熊某詐騙話術

期間,熊某還要求被害人徐某支付5000元處理關係,被害人徐某稱等小孩上學後再轉,後因事情敗露未轉帳。

熊某將所騙錢款用於償還高利貸、信用卡債及個人消費。案發後,熊某退還全部款項並取得諒解。

法院判決

海滄法院認為,被告人熊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款,其中既遂金額為人民幣110800元,未遂金額為人民幣5000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綜合考慮熊某有自首、賠償諒解、認罪認罰等情節,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這些騙局,這幾年經常發生

這幾年,每年都有賣學位的詐騙案出現。騙子都是謊稱自己在教育局有人,學校有人,我們提供幾個案例給這届家長。

2018年12月

張先生向媒體反映稱,他被一個叫徐某秀的人騙了,而一同被騙的還有好多人,被詐騙金額共達12萬。

據張先生介紹,騙他的徐某秀來自龍海市海澄鎮,聲稱自己家族堂兄妹等人在機關單位工作,有教育局給的內部學位名額轉讓,可幫人辦理上學學位事宜。

2018年7月,張先生交了2.7萬元訂金給徐某秀,給孩子買上公辦小學的學位。因和徐某秀熟識,他還介紹另外三個朋友(陳某勇、陳某平、陳某濱)找徐某秀買學位戶口,總共交了近10萬元訂金。

但是,等到開學了,沒等來孩子的入學通知,聯系徐某秀電話關機,微信不回,人跑了,他們才知道被騙了。

媒體報導說,家長報案了。

2018年9月

大前年秋季臨近開學的時候,

有也家長被騙了,

涉案金額達22萬餘元!

2018年8月31日13時許,蓮前派出所接到受害人孟女士的報警:

孟女士稱,2018年5月27日和2018年7月2日,她被一名叫黃某惠的女子以辦理小孩入學的管道被詐騙40000元人民幣。

受害家長說,黃某惠是另一家培訓機構的股東,不僅曾聲稱自己有親戚在某機關單位做領導,還曾經成功幫某個孩子成功辦理過入學手續。不信的話,可以去學校看看。家長們去學校一問,還真有這個孩子的名字,於是便相信了黃某惠。

接到報警後,蓮前派出所民警成立專案組,快速開展線索調查取證。經警察調查後成功鎖定嫌疑人系黃某惠,後在警察的積極工作下,該人迫於壓力於當天自行到所投案。

假借辦理學位騙取“手續費”

經審訊,黃某惠交代,其依託在藝術培訓機構上班之便,虛構自己有能力辦理廈門公立幼儿園、小學學校的學位,於2018年5月份起,在騙得學生家長的信任後,以申請辦理幼儿園、小學學位需交付定金為由,向學生家長收取2至4萬元不等的“手續費”,先後詐騙4名學生家長共計22萬餘元的犯罪事實。

法官提醒

不要隨便相信販賣學位的社會人士

孩子升學雖不易

但辦理入學必須經過

正規途徑、遵循合法程式

提早瞭解學校的招生範圍、

條件及管道等資訊

切勿輕信以“走後門”等形式

若不幸“中招”

應注意保留收據、聊天記錄等相關證據

及時報警,儘量挽回經濟損失

來源: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廈門招考

值班編輯:楊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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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福建 孩子 廈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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