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未滿18歲女孩未婚先孕,生下男嬰後扔進垃圾桶導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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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事發湖南省麻陽苗族自治縣,一個未滿18歲的女孩馮某,未婚先孕,在廁所裏偷偷生下孩子,看見孩子沒反應,誤以為孩子已死亡,竟將孩子裝進垃圾袋,丟進垃圾桶,最終導致男嬰不幸死亡。2021年9月法院判決,馮某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馮某因涉嫌犯過失致人死亡罪,被依法執行取保候審。

事發湖南省麻陽苗族自治縣,一個未滿18歲的女孩馮某,未婚先孕,在廁所裏偷偷生下孩子,看見孩子沒反應,誤以為孩子已死亡,竟將孩子裝進垃圾袋,丟進垃圾桶,最終導致男嬰不幸死亡。2021年9月法院判決,馮某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馮某2003年出生於湖南省麻陽苗族自治縣,苗族,國中文化,農民,住麻陽縣郭公坪鎮。馮某因涉嫌犯過失致人死亡罪,被依法執行取保候審。

法院審理此案查明,馮某知道自己懷孕後,因為不想讓家裡人知道,整個懷孕期間沒有告訴家人,也沒有到醫院進行過孕檢。案發當晚9點左右,馮某在麻陽縣錦和鎮租住房廁所內順產下一個男孩,因為沒有生產經驗,看見孩子沒有任何反應,沒有對孩子進行檢查,也沒有對孩子採取搶救措施,便認為這個孩子已經死了。

馮某怕家裡人知道這件事,也沒有叫家人幫忙救治或撥打120,而是用一個塑胶袋將孩子及胎盤和臍帶一同裝起來,放在廁所的凳子上,馮某因為生產頭暈,便將裝孩子的塑胶袋擺放到她家臥室的凳子上後,便躺床上睡著了。

第二天淩晨,馮某醒來後發現孩子身體已冰冷,沒有生命體征,就將孩子裝進垃圾簍裏的塑膠袋子,並系緊塑胶袋口子,當日8點左右,馮某將裝著孩子的塑胶袋丟到某某政府大門口邊上的垃圾桶內。

法院審理此案認為,馮某因為疏忽大意,過失致人死亡,其行為已觸犯國家刑律,應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但因為馮某犯罪時還沒有到18周歲,沒有結婚,在沒有掌握孕產相關知識情况下,將生下的孩子誤認為是死的,而進行不當處置,導致孩子死亡,為過失行為,情節較輕。事後馮某後悔做錯了事,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和從寬處理。

法院一審判決,馮某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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