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奇案:罪犯經歷堪比美劇《越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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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屢次犯罪不僅不知悔改,還一直覺得自己沒有錯,做出了越獄的舉動,警方出動大量警力才將其再次抓獲,這就是河南越獄案的主人公董海雲。其生平經歷如果放在古代,甚至可以算得上是所謂的“盜聖”了。隨後又獨自去往河南南陽,再次作案。就這樣,以董雲海為首的盜竊團夥一年半的時間內犯下案件43起,一共盜竊物品金額總計30多萬。終於,警方接到報案,注意到了這個倡狂的盜竊團夥,並於2006年將其抓獲,董雲海被判處14年有期徒刑。

前言

屢次犯罪不僅不知悔改,還一直覺得自己沒有錯,做出了越獄的舉動,警方出動大量警力才將其再次抓獲,這就是河南越獄案的主人公董海雲。其生平經歷如果放在古代,甚至可以算得上是所謂的“盜聖”了。

案件主人公

董雲海,河南省林州市人,出生於1988年,但是至今不知道自己的親生父母是誰,因為他從一出生就被親生父母送到了福利院,幸好被好心人領養,才不至於度過一個無依無靠的童年。

領養董雲海的家庭還算富裕,養父董福金有一個工程公司,經常承包一些建築工程,因為自己不能生育所以選擇了領養一個孩子,正好遇到了被丟棄的董雲海。董福金得子不易,所以對不是親生兒子的董雲海十分溺愛,囙此也漸漸養成了董雲海為所欲為的性格,十分喜歡做規則以外的事。

董雲海頭腦十分聰明,但是卻往往利用自己的小聰明做一些社會規則不允許的事。國中還沒上完就輟學開始在社會上遊蕩,也囙此結識了一些社會上的小混混,董雲海覺得他們無拘無束,十分自由,竟跟著這些小混混幹起了偷雞摸狗的勾當。

盜竊經歷

董雲海第一次犯案是在自家親戚身上。2002年,這時的董雲海不過14歲,當時大伯帶著董雲海到了自己承包的工地上玩耍,誰曾想到,這個外表陽光的孩子,竟然偷偷將大伯的保險櫃撬開,並且偷走了其中的3000元。

隨後又獨自去往河南南陽,再次作案。這時他的作案手法並不高明,留下了線索,因而很快就被警方逮捕。由於他當時僅僅只有14歲,所以警方對於案件的處理,主要以責備教育為主。

當養父母將其領回家時,沒有進行適時的教育,董雲海也沒覺得自己是在犯罪,反而覺得很刺激。於是沒過多久,就開始了再次犯案。

2003年9月,董雲海在盜竊同村的小賣部時被店主當場逮住,送回了家中,這時董雲海的養父母終於開始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自己一直溺愛的孩子可能已經嗜盜成癮,於是對其展開了嚴厲的責備教育,但是為時已晚,此時的董雲海對父母的教育不以為然,反而產生了只要不被發現就沒什麼事的想法。

漸漸地,董雲海的盜竊行為變得越來越倡狂,甚至組建了一個專門盜竊的團夥,先在村裡打聽,看看誰家沒人,然後便組隊上門行竊,不僅偷盜財物,甚至偷過摩托和汽車,還十分得意的在村子裏招搖。

就這樣,以董雲海為首的盜竊團夥一年半的時間內犯下案件43起,一共盜竊物品金額總計30多萬。終於,警方接到報案,注意到了這個倡狂的盜竊團夥,並於2006年將其抓獲,董雲海被判處14年有期徒刑。

不知悔改竟越獄而出

2011年,被關押在豫北監獄的董雲海卻再次做出了規則之外的事,竟然在這個號稱是河南省功能最為健全的監獄之中逃脫,並且逃亡於山西長治一帶地區。但是在如今這個信息化的時代,到處都需要身份資訊,董雲海很容易就被警方追跡,逃出去還不到一周,便又被警方抓捕,重新關到豫北監獄,並且加强了監管力度。

小結

從小深受父母溺愛,又因為在心智還未成熟時就早早接觸社會,沒能得到一個良好的影響,使董雲海產生了違背規則,目無法紀的性格,就這樣走上了一條不歸路,甚至被關進監獄之後仍然不知悔改,竟從監獄逃出,所幸最終還是抓了回來,不然必然成為社會大患。只能借助監獄內嚴苛的改造監管將其重新塑造,希望他能够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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