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陝西西安再次陞級樓市調控政策,擴大住房限購、限售範圍,强化住房限購措施,其中規定擁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夫妻,雙方在離異後一年內均不得在限購區域購買商品住房。
當日發佈的《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規定——
居民家庭在該市落戶滿3年的,方可在限購區域購買第2套商品住房;
夫妻離異的,離異前家庭在限購區域擁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離異後一年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在限購區域購買商品住房;
同時,經準予引進的E類人才在該市已連續繳納12個月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方可在限購區域購房。
《通知》將西鹹新區灃西新城高橋街道、馬王街道納入限購、限售範圍,與西安市城六區、經開、高新、曲江等熱門區域實行統一的限購、限售等住房銷售管理政策。西鹹新區秦漢新城、涇河新城、空港新城、灃西新城釣台街道、大王街道,實施與高陵區、閻良區、鄠邑區、航空基地等區域統一的住房銷售管理政策。
此外,西安市將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完善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加大土地、財稅、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引導實現多主體投資、多管道供給新局面。堅持小戶型、低租金的原則,有效擴大住房保障能力,推動實現職住平衡,盡最大努力幫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緩解住房困難。
來源:新晚報綜合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央視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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