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營口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實行小微企業免收不動產登記費告知承諾制,著力減輕企業和羣衆經濟負擔。
告知承諾制,是指行政機關在辦理有關許可登記等事項時,以書面形式將法律法規規定證明的義務或者證明條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由申請人書面進行承諾,已經符合這些條件、標準和要求,同時也願意承擔承諾不實的法律責任,行政機關就不再索要證明,直接予以辦理。
非小微企業或者不動產登記中心已履行告知義務但企業不願做出書面承諾的,將依法依規收取不動產登記費。若發現企業做出虛假承諾,企業失信行為將被納入信用記錄,實施相應失信懲戒措施。因虛假承諾產生其他法律責任的,由虛假承諾企業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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